来源:法制网
近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年近9旬的退休教授赵德馨,因《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知网”)擅自收录其100多篇论文打起了官司并获赔70多万,引发外界广泛关注。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退休教授赵德馨在家中书房办公,清理案头书籍和资料。记者高勇摄
随后,赵德馨的学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退休教授苏少之也以同样的方式打起了维权官司并胜诉,而且法院还依法驳回了中国知网的再审申请。
当前,被多位学者起诉的中国知网,需不需要正视其问题、有没有必要反思其商业模式、又要拿出多大的决心去解决问题,这些正变得越来越急迫。
中国知网到底错在哪?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冯晓青分析,多位学者起诉知网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并且赢得了诉讼。原因在于知网所收录的作品未经作者的许可。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不仅享有人身权利,而且享有包括复制、发行、信息网络传播权等在内的权利。著作权是一种具有专有性的权利。除了法律特别规定以外,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应当经过著作权的许可。知网所收录的作品如果没有获得著作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许可,就当然存在著作权侵权风险。
“当然,知网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纠纷案件并不是如此简单,因为在具体操作中是知网与登载作者作品的报刊社进行合作的。近些年来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报刊社通常通过网络注册投稿的形式,要求作者将包括知网一类的信息网络平台通过信息网络传播其作品的权利,一次性授予给报刊社。知网对这些作品上载并进行信息网络传播的行为,是否构成侵害作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则存在一定的争议。这其中就涉及报刊社与作者之间的格式协议的法律效力问题。”冯晓青说,目前知网与报刊社、作者之间的合作模式应当说存在一定的问题。问题的根源则在于报刊社和知网就在知网平台通过信息网络传播形式使用作者的作品时,享有著作权法明确规定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作者反而成为“局外人”——其信息网络全部全部清被架空,而且通过知网的传播的获得报酬权也被剥夺。
对外经贸大学数字经济与法律创新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张欣也认为,知网诉讼涉及到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纠纷。知网将学者的学术作品收录到其数据库并在网络上提供付费浏览和下载的行为并不属于期刊之间的转载或者摘编行为,同时其与刊登学者作品的期刊之间签署的出版合作协议也不能视为直接获取作者对学术作品信息网络传播的授权。因此,法院判决知网构成对作者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害于理有据。
事实上,中国知网近日发布的《关于“赵德馨教授起诉中国知网获赔”相关问题的说明》也表示,诚恳接受来自作者、媒体和社会各界的批评,全面检查在互联网业态下的著作权保护与使用授权方式,认真分析著作权授权链各环节的工作不足和瑕疵漏洞,虚心听取法律界专家、学者和出版机构的意见与建议,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与学术期刊编辑出版单位一道正视问题、解决问题;对于曾根据法定转载许可或通过学术期刊编辑出版单位取得赵德馨教授文字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过程中存在的工作不足,向赵德馨教授表示诚挚的歉意。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还表示,这几个案例,法院判决的主要依据是著作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同时一些法律专业人士也在关注中国知网是否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之嫌,这就会涉及是否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的问题。
发展伴着争议
中国知网由清华大学、清华同方发起,始建于1999年6月,一路发展成为我国规模最大、历史最久的专业互联网与电子出版机构。据企查查APP显示,中国知网主要负责知识资源的组织与采集、资源产品策划与设计、内容编辑与产品出版,拥有CNKI数据库的总体和内容编辑版权。
然而,在发展过程中,中国知网因屡次涨价、涨价过高遭到多地高校抵制。其中影响较大的有两个抵制事件:一个是2016年1月武汉理工大学图书馆称,2000年以来CNKI公司对该校的报价,每年价格涨幅都超过10%,特别是2012年涨幅高达24.36%,从2010年到2016年的报价涨幅为132.86%,年平均涨幅为18.98%。为了维护武汉理工大学的权益,图书馆与中国知网的谈判非常艰难。
另一个是2016年3月北京大学图书馆也公开发布《“中国知网”可能中断服务通知》称,由于数据库商涨价过高,图书馆目前正在全力与对方进行2016年的续订谈判。
一边是中国知网对高校收费不断涨价,另一边是中国知网对从高校收集的硕士、博士论文所付稿酬又较低。
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黄武双教授分析,知网从高校收集硕士或者博士论文的时候,只与高校签署了论文使用的授权许可协议,没有直接与论文作者签署授权许可协议。而各高校都要求论文作者授权给高校使用论文并进行转授权。这样表面上来看,授权链条是通的,但实际情况要看论文作者给高校的授权是否包括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了。当然,一般都包括了信息网络传播权在内,高校向论文作者要的授权书是经过知网审查过的。但是很少有论文作者收到过许可使用费,也就是没收到过钱。根据之前的数据,即便有些论文作者收到过钱,也少得可怜,博士论文著作权人一次性获得价值400元人民币的“CNKI网络数据库通用检索阅读卡”和100元人民币的现金稿酬;硕士论文著作权人一次性获得价值300元人民币的“CNKI网络数据库通用检索阅读卡”和60元人民币现金稿酬。其稿酬与知网从论文中赚取的比例严重失衡。
据了解,被中国知网收录的硕士、博士论文,每下载一次,平台以前就能收取15至25元一本的费用。中国知网这种“低收高卖”模式,让其盈利颇丰。根据财报数据显示,中国知网母公司仅2020年的收入就超11亿,毛利率高达54%。
“期刊与报纸的文章大抵与高校硕士和博士论文类似,都是期刊和报纸在收稿时就要求作者将转授权给杂志社和报社,知网再与报社或期刊签署包含信息网络传播权在内的授权协议。”黄武双认为,知网这样的稿酬模式实际上是涉嫌利用地位不对等完成的:比如知网借用与期刊社甚至高校之间的不对等地位施加影响,通过利用期刊社与作者之间的不对等地位,获得作者的授权;通过利用高校与研究生之间的不对等地位,获得研究生的授权,这也导致许多作者不得不签版权授权书。
不过,中国知网也在“修正”自己的行为,比如2021年就大幅下调学位论文下载价格。目前,中国知网硕士、博士学位论文下载费用现在分别是7.5元/本、9.5元/本,这与之前15元/本、25元/本的价格相比确实有了较大降幅。
当然,除了版权争端外,中国知网的学位论文查重服务价格涨幅过高,也曾是一个普遍“槽点”。
正是由于中国知网近些年发展中累积的若干“槽点”,一旦连续遭遇诉讼事件,网友发出“天下苦知网久矣”的感慨,就能引起部分舆论场的“共鸣”,甚至大有“一方有难、八方点赞”之势。造成今天这种吊诡的舆论场氛围,是值得中国知网痛定思痛去深刻反思的。
中国知网如何改进商业模式?
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研究员、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李明德认为,不能说中国知网二十年都是这么干的,就是没问题的,要放到法治更加健全的当下去审视问题。我希望更多的学者站出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这也是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敦促中国知网完善其经营理念。而知网的商业模式是需要反思的,未来需要以不同形式获得作者许可,并向作者支付相应报酬。否则,就很有可能疲于应付一轮又一轮这样的诉讼。
冯晓青说,未来应当探讨和改进中国知网的商业合作模式。这种商业模式构建的基本原则是应当在作者、报刊社以及知网三者之间构建利益平衡机制。“我的建议就是,报刊社和作者的投稿协议中,不应当简单粗暴地排除作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和相应的获得报酬权,而应当约定作品发表以后在知网平台的利用,根据作品使用的情况分享一定的收益。”
“从数字时代平台企业的性质来看,作为我国最大的网络出版平台企业,中国知网兼具经济性与公共性特征。其在提供网络出版、知识检索等主营业务的同时也应当积极践行企业社会责任,充分发挥国家知识基础设施的功能,推动实现全社会知识资源传播共享与增值利用。”张欣说,就其未来的商业模式而言,首先,建议中国知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修改版权说明并提升注意义务,以合法合规且有效率的方式获取作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降低运营过程中的版权风险。其次,作为头部数据库平台,中国知网应当在合规框架下积极探索其产业链条上作者、期刊等多方主体的共赢合作模式,促进内容产业的健康发展。
黄武双建议,中国知网应该理性地对待论文作者,不要竭泽而渔。要给予论文作者以合理的回报,这样才能使这种商业模式长久地运行下去。至少应该将销售收入的40-50%分配给作者,因为现在都是通过网络方文并下载文章的,其运行成本很低,剩下50%的销售收入足以维持知网的运行费用和合理的利润。而且应该以现金的方式支付许可使用费。
“中国知网这样一个平台还是很有价值的,也曾经为促进学术传播做过一定贡献,未来可以通过改进授权方式、规范操作流程、合理分配利益等方式去解决一些技术性问题。”刘晓春说,当然,市场竞争机制的更多引入、相关部门的积极引导,对中国知网未来的健康发展也是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