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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工人日报
让消费者产生混淆甚至上当受骗,原创商家利益受损且维权困难
跨平台“盗图抄店”困扰中小微商家和消费者
专家建议建立跨平台维权和不正当竞争监管机制,保护真正做原创的商家
本报讯(记者杨召奎)“我们拍个图,不仅要有专用的拍摄场地,还要找模特和设计师,再加上后续需要根据客户反馈不断改进,整体成本很高。即便是这样,我们好久才能出一个爆款图。但有些商家盗了我们的爆款图,拿到别的电商平台用,再标出比我们更低的价格来吸引消费者,抢走了我们的客户。”近日,在中国工商出版社举行的电商行业“盗图抄店”行为规制暨反不正当竞争研讨会上,商家代表方先生说。
经常网购的消费者可能会发现,不同网店的商品,价格不同,图却一模一样。《工人日报》记者从研讨会上了解到,目前,跨平台盗用其他商家爆款商品图片甚至照搬其他店铺的页面信息和商品资质证书的现象并不鲜见,这让消费者产生混淆甚至上当受骗。而被侵权的中小微商家,则面临维权难的困境。
“我们发现自己的爆款商品图片被他人盗用到别的平台后,会选择向平台投诉,但不少平台审核时间长、处理速度慢、举证门槛高,有的时候不得不放弃维权。”方先生说。
对此,中国消费者协会消费监督部主任张德志认为,“盗图抄店”行为并非是为了图片,而是为了获取更多的交易机会,这涉嫌不正当竞争。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的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让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其他足以误导消费者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等。
“另外,这种行为也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如果盗图商家所售的是假冒伪劣商品,还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张德志呼吁,执法部门应多管齐下,对“盗图抄店”者视情节轻重追究其民事、行政甚至刑事方面的责任,以保障消费者权益,鼓励中小微商家创新。
事实上,面对跨平台“盗图抄店”维权难现状,今年以来,多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在开展行动。比如,今年6月,江苏常熟市场监管部门查处了全国首例网店跨平台盗图不正当竞争案。今年11月,浙江绍兴市场监管部门查处了该省首例网店跨平台盗图不正当竞争案。
市场监管总局价格监督检查与反不正当竞争局一级巡视员杨洪丰表示,解决跨平台“盗图抄店”问题,各大电商平台要积极作为,提升合规能力水平,畅通投诉处理机制。市场监管理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加大巡查管理力度,压实平台治理责任,维护正常市场秩序。
专家建议,应建立跨平台维权和不正当竞争监管机制,帮助商家更好有序成长,保护商家真正做原创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