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黄婉仪
实习生/夏诗仪
音乐,本该是听众自由徜徉的海洋,却被一些平台垄断,筑起了道道壁垒。
2021年,针对在线音乐市场的反垄断调查和执法在海内外风起云涌,掀开了这个行业不公平竞争的层层内幕。10月19日,英国竞争和市场管理局(CMA)宣布将对音乐流媒体进行市场研究,此举乃CMA推动数字市场竞争的最新举措。
根据英国音乐行业交易协会BPI的统计数据,流媒体在英国总体音乐消费中占比已高达80.6%。CMA首席执行官Andrea Coscelli在提到上述反垄断市场研究时援引了这个数据,并提到,在过去十年中,英国的音乐产业发展日新月异,市场研究将帮助CMA了解这些巨大的变化,并就该领域的竞争是否运作良好或是否需要采取进一步行动形成看法。
而在今年7月,我国率先吹响音乐反垄断号角。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裁定2016年腾讯收购中国音乐集团股权属于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并作出处罚决定。
英国流媒体音乐反垄断
今年7月,英国数字文化、媒体和体育委员会DCMS出具《流媒体音乐经济》报告,发出英国政府对流媒体音乐市场关注的先声。报告表达了对流媒体巨头市场势力的担忧,尖锐指出环球音乐、索尼音乐、华纳音乐全球三大唱片公司与流媒体服务的版权授权谈判缺乏透明度,建议英国政府将对这三大唱片公司的监管“主导权”交由反垄断机构CMA。10月,CMA审议了这份报告的初步建议并同意执行。
英国监管部门对在线音乐市场的反垄断调查,背后主要考量因素是振兴本土音乐产业、保护音乐人创新和消费者权益。
据CMA首席执行官Andrea Coscelli透露,英国政府不断加强对音乐市场的反垄断监管,其背后的重要原因是希望实现英国音乐产业的振兴。工业时代,英国音乐文化曾领先全球。但在数字音乐时代,外国公司日渐侵蚀英国的音乐市场——亚马逊、苹果、Spotify、谷歌雄霸数字音乐产业,曾经辉煌一时的英国百代唱片公司也被索尼音乐和环音乐球瓜分。
据BPI披露的公开资料,2018年,英国唱片公司的整体流媒体收入达5.164亿英镑(约合45.42亿人民币),其中仅Spotify、亚马逊音乐和苹果音乐运营的订阅流媒体平台就取得了4.68亿英镑(约合41.16亿人民币),占比高达90%。外国巨头公司的威胁倒逼英国加快对数字音乐市场的监管步伐,通过版权保护、反垄断监管促进英国音乐市场的健康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这家英国反垄断监管机构目前还着手对其他美国科技巨头的反垄断调查,包括谷歌的“隐私沙盒”、脸书对用户数据的使用情况以及苹果的应用商店App Store。
除了对整个在线音乐市场的垄断担忧,英国政府也曾对数字音乐收购的具体案例开展调查。9月7日,CMA宣布调查索尼音乐娱乐公司对伦敦独立唱片公司AWAL的收购交易。今年年初,索尼音乐与Kobalt音乐集团达成一项协议,从后者手中收购AWAL。尽管这笔收购已经完成,但索尼拒绝剥离一些敏感业务,引起了监管部门对巨头收购竞争对手的反垄断担忧。
音乐独家版权率先破壁
在全球多个国家纷纷掀起互联网反垄断的浪潮下,中国在音乐反垄断领域率先破壁。
2021年7月2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对腾讯一项违规收购交易作出处罚中,责令腾讯解除网络音乐独家版权、停止高额预付金等版权费用支付方式、无正当理由不得要求上游版权方给予其优于竞争对手的条件。
这起被罚交易是指2016年腾讯收购中国音乐集团股权,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判定属于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腾讯和中国音乐集团属于竞争对手关系,通过和竞争对手合并,腾讯获得了较高的市场份额,且合并后占有独家曲库资源超过80%。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表示,这可能有能力促使上游版权方与腾讯达成更多独家版权协议,或要求给予其优于竞争对手的交易条件,也可能有能力通过支付高额预付金等版权付费模式提高市场进入壁垒,对相关市场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
事实上,在收购在线音乐主要竞争对手之后,腾讯通过紧锣密鼓地揽收独家音乐版权建起了一道重要的护城河,引发中国在音乐独家版权的反垄断争议。2017年广电总局版权管理局表示音乐平台在购买音乐版权时避免独家签约情况,防止数字音乐市场生态恶化产生负面影响。
今年一季度财报电话会议上,网易CEO丁磊提到,过去几年三大唱片公司在中国采取的独家销售模式,使得购买音乐版权的花费超出合理价钱两到三倍以上。
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作出处罚决定之后,腾讯8月31日发布声明正式表示,将放弃与上游相关版权方音乐版权独家协议中有关音乐版权独家授权的权利,上游版权方可以自行向其他经营者进行授权。
“对于音乐平台来说,独家版权并非市场竞争的唯一核心,一味追求版权独家化会在产生资本为王效应的同时导致版权费用溢价,对市场恶性竞争,损害音乐人利益。”第三方数据调研机构易观分析指出,在中国数字音乐行业成熟发展的当下,各音乐平台不可仅将目光锁定在独家版权商,需要探索更多音乐衍生模式,为用户带来更好的而音乐体验。
全球音乐反垄断焦点
对于我国在线音乐市场接下来如何更加规范管理,元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孙磊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提到完善“授权机制”:“音乐的独占模式从美国开始发展至今几十年了,我觉得最多是完善授权机制,或者授权价格机制,避免以授权之余夹着其他的商业侵占,类似‘搭售’。”
孙磊认为,著作权天然就有垄断性质,即法定的垄断,以50年垄断换50年后的公开社会。否则,没有这个利益激励,就没有人愿意原创。
全球在线音乐市场出现的反垄断争议,在不同国家涌现,既有共性,也存在差异。差异方面,英国是为了保护本土音乐产业的考量,中国则存在独家音乐版权争议,而美国起因于消费者维权意识。
事实上,全球在线音乐市场的反垄断争议最早可以溯源到2005年,约800万美国消费者向苹果公司提起集体诉讼,声称苹果维持数字音乐市场垄断地位的方式损害了消费者利益,这起案件涉及iPod音乐播放器和iTunes数字音乐商店。消费者表示,苹果为了维持对数字音乐市场的垄断,迫使iPod用户只能播放从iTunes商店购买或从CD导入的音乐。这场数字音乐反垄断之争最终在2014以苹果胜诉告终,美国加州地区法院裁定苹果没有违反反垄断法。
而在2019年3月,另一家流媒体音乐平台Spotify向欧盟委员会发起关于苹果应用商店的垄断控诉。针对这一指控,今年4月30日,欧盟委员会正式宣布向苹果发出了异议声明,声称苹果应用商店规则扭曲音乐流媒体应用分发的竞争秩序。对音乐流媒体的反垄断调查,欧盟也在持续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