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商报
记者丨陶凤王晨婷魏蔚
编辑丨胡可
买了会员,还需要购买超前点播?
即使开通会员,发现一集中还有小剧场广告。
“超前点播”这一诞生之初就有“割韭菜”嫌疑的收费模式,横行已有两年。
9月9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表观点称,视频平台应“少一些套路,多一些真诚”,VIP服务应依法合规、质价相符。超前点播重在自愿,逐集解锁的限制要取消。
此观点一发,迅速登上微博热搜。
违法or违约?法院曾有判例
北京商报记者在《扫黑风暴》的“观剧日历”上看到,剧集共28集,8月9日起在腾讯视频独播,每天更新1集,会员可抢先看4集。从8月19日起,会员可按3元每集的价格顺序解锁,每天新解锁1集。
如果消费者全程参与超前点播,在会员费用外另需42元。
腾讯视频在当时的公告中写道:应广大VIP会员的超前观看需求,腾讯视频于2020年正式升级面向VIP会员的付费超前点播服务。在保证普通用户和VIP会员用户原本内容更新节奏不变的前提下,将针对具有“超前点播”标签的内容,提供VIP付费超前点播的服务。
所谓“升级服务”,是指腾讯视频在2019年初步试水超前点播后,在2020年“更计划性、科学性”地提供付费超前点播服务。对于后续会开启点播服务的剧集,会在剧集上线前进行标注。
事实上,类似模式在各大视频网站都不罕见。2019年,《陈情令》在收官前一周首次推出“超前点播”,狂揽亿级营收,此后,多部热播剧沿用该模式。当时的争议主要集中在“超前点播”切割了VIP用户原本提前观看剧集的权益,也导致盗版资源满天飞。
2019年,因认为爱奇艺对包括《庆余年》在内的剧集实行“付费超前点播”的方式侵犯了其身为黄金VIP会员的消费者合法权益,吴某将爱奇艺公司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北京互联网法院在2020年6月开庭审理后宣判确认,“超前点播”模式本身并无不妥,但不应损害会员已有权益。在吴某购买会员服务后更新的“付费超前点播”条款对吴某不发生效力。
图片来源:爱奇艺截图
“老会员购买会员的时候,爱优腾等视频平台承诺了所有的会员一项权利,那就是‘热剧抢先看’。在这个权益的介绍里,会员可以提前观看所有影视资源,所以爱优腾不能也不该再次向这些老会员收取‘提前观看影视资源’的费用,如果收了,应该退还。”案件当事人、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声威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在法院有司法建议函的情况下,爱奇艺仍然没有退还相应的费用,也没有查到相关的行政处罚。
2019年底,爱奇艺更新会员协议,增加超级点播条款。上述腾讯视频的“升级服务”也与此类似。在新协议中提到,购买了会员也不能提前观看所有的影视资源,需要额外支付超前点播的费用。
“超前点播本身不违法,但对部分视频网站会员可能构成违约。”浙江晓德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文明告诉北京商报记者,但随着我国互联网法律法规愈加完善,未来也许会出台法律法规确定该模式的违法性。“守法是底线,而不应成为企业借此宣扬的优点,如果一家企业把法律底线当作企业底线,而不顾用户体验与社会风评,那么该企业也将面临失去消费者青睐与信任的风险。”
中消协表态
根据中消协总结的消费者投诉,主要问题主要有四点:买了VIP会员却只能跳过前贴片广告、超前点播有没有涉嫌重复收费、会员未到期就被自动续费、视频平台单方面修改热播剧更新周期。
对于以上四方面,中消协分别表态:
超前点播重自愿,逐集限制要取消;
广告特权应保障,违法推送要杜绝;
自动续费套路深,计费规则要公平;
协议不得随意改,用户权益要落实。
具体到超前点播业务,中消协称,对于超前点播业务推出前已购买VIP服务的老会员,视频平台应按原有会员协议提供服务,不应借修改格式条款增加收费项目,向VIP服务未到期的老会员收取超前点播费,减损老会员依据原有会员协议享有的提前观影权利。对于超前点播业务推出后的新会员,视频平台应明确会员享有的权益内容,不得为收取超前点播费用故意减慢视频更新节奏,损害普通消费者和会员的既有权利。此外,视频平台规定单集收费、逐集购买或者逐集解锁,不论消费者是否需要,都必须按顺序购买才能实现超前点播,有损消费者自主选择权,违背消费者真实意愿。
针对广告插播问题,中消协称,《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第17条规定,“播出电视剧时,不得在每集(以四十五分钟计)中间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第18条规定,“除电影、电视剧剧场或者节(栏)目冠名标识外,禁止播出任何形式的挂角广告”。有的视频平台甚至违反《广告法》第44条规定,推送无法一键关闭的弹出广告。由此,要保障会员广告特权,先要保证广告行为合法,杜绝违法推送。
自愿or圈钱?
取消逐集解锁限制
上一轮关于超前点播的争议暂时止于视频平台更新条款。而近期由《扫黑风暴》引发的争议,则更聚焦于“逐集解锁”。
按照腾讯视频的规则,会员在选择超前点播时必须逐集解锁,即买了15集才能再买第16集。有网友认为:“你要超前点播就一下子全放出来,一集一集花钱和普通的没有区别。吃相过于难看!”
对此,上海市消保委在8月26日表示,既然是按集收费的,那消费者就有权选择他要看的那一集。所谓“按顺序解锁观看”,涉嫌捆绑销售,是对消费者选择权的漠视。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有权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博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如果网络视频平台要求消费者必须按照顺序进行超前点播,则涉嫌违法。”
被点名后,腾讯视频在9月1日发布了《关于优化超前点播服务的声明》,表示为提升用户体验,腾讯视频会尽快调整解锁规则,支持用户选集解锁。在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同时,让用户享受到更具个性化的追剧体验。
“视频平台规定单集收费、逐集购买或者逐集解锁,不论消费者是否需要,都必须按顺序购买才能实现超前点播,有损消费者自主选择权,违背消费者真实意愿。近日,对于视频平台超前点播限制逐集解锁问题,上海市消保委明确提出批评。已有两家平台承诺将进行改进,支持选集解锁,提升用户体验,但仍有一些视频平台置若罔闻,打着保障用户观影体验的幌子,无视消费者呼声,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中消协在文章中谈到。
那么,这是否意味着可单集解锁的模式下,“超前点播”就是合理的呢?陈文明认为,中消协表示“逐集购买”不合理,并非因为该模式违法,而是因为该模式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权,违背消费者真实意愿,引发许多消费者对此表示质疑与不满。就算取消“逐集购买”的要求,“超前点播”本身仍损害普通消费者和会员的既有权利,消费者有权对该模式本身表示质疑与不满,该模式仍可能被认定为不合理。
中娱智库创始人兼首席分析师高东旭也认为,这个模式属于商业模式范畴,并不违法或违规,只是有过度引导消费的嫌疑。
“解锁任意一集,属于部分再付费消费者的权利。只是相对合理而已,但也逃脱不了商业追逐利益的本质。超强点映主要是引导消费者高额消费,虽然没有违法或违规,但不值得提倡。”高东旭告诉北京商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