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拉拉女乘客坠亡案将于本周五开庭

日期:09-09
女乘客高新区司机

原标题:货拉拉女乘客坠亡案将于本周五开庭

备受关注的“货拉拉女乘客坠亡案”有了新进展。9月8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涉事司机周某春妻子李女士处获悉,该案定于9月10日(本周五)上午9点在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此前,检方以周某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今年2月6日晚上9点17分,23岁的女孩小丽(化名)坐上货拉拉汽车,计划从湖南长沙的租住处搬家到一公寓。当晚9点30分,车辆行驶到曲苑路时,货拉拉司机报警,说小丽从车窗跳车受伤。后经过多日抢救,小丽于2月10日去世。事发后,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相关办案部门介入调查处理此事。

今年3月,长沙市高新区公安分局发布了关于周某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案件的情况通报。警方通报称,2月6日21时39分,长沙市高新区公安分局接报警称,麓谷街道曲苑路有人跳车,头部受伤。分局立即派民警赶赴现场处置。120急救车及时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民警将涉案车辆司机周某春带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并对现场及车辆进行勘查。2月9日15时,由高新区综治局组织,高新区公安分局向伤者家属通报了情况。2月10日10时55分,伤者经抢救无效死亡。

通报称,2月6日15时许,周某春通过手机APP货拉拉平台接到小丽的搬家订单。两人见面后,周某春询问小丽是否需要付费搬运服务,被小丽拒绝。期间,周某春多次催促小丽快点搬东西上车出发,并告知小丽,按照货拉拉平台规定,司机等待时间超过40分钟将额外收取费用,小丽未予理会。

在行驶过程中,周某春为节省时间并提前通过货拉拉APP抢接下一单业务,更改了行车路线。小丽两次提出车辆偏航,周某春起先未搭理,后用恶劣口气表露对小丽不满;车辆行至林语路曲苑路口时,小丽又两次提出车辆偏航,并要求停车,周某春未予理睬。发现小丽起身离开座椅并将身体探出车窗外后,周某春未采取语言和行动制止,也没有紧急停车,仅轻点刹车减速并打开车辆双闪灯。小丽从车窗坠车后,周某春停车查看,发现小丽躺在地上,头部出血。随后周某春拨打120急救电话并110报警。

2月23日,公安机关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对周某春刑事拘留;3月3日,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后检方以周某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向法院提起公诉。

9月8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周某春妻子处确认,该案定于9月10日(本周五)上午9点在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据李女士称,届时她将去旁听庭审。文/本报记者李铁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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