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象”的直播带货路在何方?

日期:07-14
直播带货消费者

近日,罗永浩3年还清6亿元冲上微博热搜榜,话题阅读次数超过2.7亿。直播带货又进一步进入人们的视野。

何为直播带货,顾名思义,直播带货是直播娱乐行业在直播的同时带货,其形式在不断变化,出现直播带货的原因是电商的兴起,引起一些娱乐行业的人跟进所致及演化而来。

然而,在直播带货营销中存在不少良莠不齐,产品质量、虚假宣传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行业有待规范。

行业乱象待解

2020年11月,辛巴团队所售假燕窝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辛巴团队先是拒不承认。因职业打假人王海在社交网络上发布一则检测报告,直指辛巴“售假”、“忽悠粉丝”,称其徒弟售卖的“茗挚”品牌燕窝是假燕窝,成本仅有0.07元。此消息一经发布,旋即在社交媒体上引发了对辛巴排山倒海的质疑,一度令其人设崩塌。

迫于压力,辛巴不得不在11月27日发布道歉声明,承认带货的燕窝产品其实是一款燕窝风味饮料,确实存在夸大销售,并表明主动承担退一赔三责任,共销售57820单,销售金额 1549.6万元,共需退赔6198.3万元。

而且此事件轰动整个行业,广州市场监管部门也介入了调查,称辛巴涉事直播公司广州和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存在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罚款90万元。

“乱象”的直播带货路在何方?

于此同时,去年8月,上海首例利用“网红主播直播带货”形式对外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于近日宣判,廖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除廖某外,其他团队成员被判有期徒刑2到3年不等,罚金5000至50000元不等。

直播带货作为新消费业态,深受消费者的关注和喜爱。尤其是疫情发生以来,互联网经济加速喷涌,直播带货步入快车道。但乱象也是层出不穷,行业亟待规范。

渐入困局,路在何方

直播带货并非新生事物,其前身是电视购物,起初相对小众,在疫情期间成了新的风口。随着直播间的主播们也渐入困局,“刷脸”的带货时代已经过去,靠直播带货挣钱正越发困难,未来路在何方?

据了解,2020年市场监管总局发文称,全国12315平台共受理直播投诉举报2.55万件(直播带货诉求占比近8成,同比增长357.74%),同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35.53万元。

公开数据显示,截止2020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已经达到9.89亿人,互联网普及率达到70.4%。同时,在2020年3月疫情期间,中国电商直播用户达到2.65亿,占整体网民的29.3%。

直播带货行业很活跃,不规范也很明显。其实直播带货行业中,存在违规宣传、货不对板、假冒伪劣商品、刷单造假、售后服务难保障等问题。

对此,有业内人士表示,直播带货的本质是一种商务交易行为,不可能脱离经济规律而存在。当数据注水、忽悠欺骗成为网红带货的一种潜规则,依法加强监管是整顿乱象、规范市场的必由之路。行业得到规范,可以说是回应社会关切的“及时雨”和“指明灯”。

规范需多方“出手”

其实直播带货并非法外之地,同时直播带货的相关规定并不存在法律不完善的问题,广告法、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都涉及直播带货。例如《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对于虚假宣传,使用极限词,触犯新广告法底线,单独的罚款方面,20万起步,最高100万元。

今年5月25日,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

“乱象”的直播带货路在何方?

随着《办法》的实施,将主播行为进行了细致规定,划定了主播的违规“红线”。这对于商家、消费者等其他相关主体的维权,也起到了相应的引导作用。健全法规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扼制住了直播带货乱象行为。

对于主播们,应对带货商品承担责任。其实明星或者网红在利用自己的流量优势直播带货时,也应该对带货的商品承担更多责任。这个责任包括选择什么样的商品,也更是对产品的质量、商标、价格等进行更详细和严格的审核。

对于直播平台,侵犯消费者利益的网红和商家实行平台禁入制度,平台须约束违规直播,还要做到审慎注意的义务。监管只是手段,需多方“出手”共同参与维护。

结语

直播带货是目前新潮的电商模式,带货主播应当依法诚信经营,自觉遵守相应规则与法律,推动和约束直播带货行为进入法治轨道。

同时随着消费者辨别能力的提升、平台监管的收紧、执法力度的加强,网红带货将回归初心。渐入困局的直播带货,引导其向规范合理化方向发展,渐入佳境,或又是一番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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