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言过P2P的明星们,都有谁要“还钱”了?

日期:06-04
爱钱进P2P资产

代言过P2P的明星们,都有谁要“还钱”了?

文/薛永玮

编辑/杨洁

代言的P2P爆雷,明星代言人是否需要追责和退代言费?6月1日,银保监会党委委员、副主席梁涛在发布会上介绍网贷机构存量风险处置情况时表示,“加快追赃挽损,依法追缴高管奖金和明星代言费、广告费。”

P2P平台早期请明星做代言,是它们提高知名度、迅速扩大市场的重要手段。据不完全统计,包括张铁林、汪涵、黄晓明、唐嫣、李湘、郎朗、潘晓婷、范冰冰、杜海涛、张涵予、王宝强等明星,都曾因其代言的P2P平台事发而身陷舆论风波。

现在,监管层已经发声,明星对其代言的平台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这些明星,也该“还钱”了。

广告有多精彩,爆雷时就有多讽刺

《还珠格格》中饰演“皇阿玛”的著名演员张铁林,是第一个因代言互金平台被声讨的代言人。2014年12月,张铁林成为鑫琦资产形象代言人,当时他表示:“鑫琦资产能够找我来代言,说明我可能在某些项目、某些社会形象方面还有一定的公信力,我相信鑫琦这个企业。”

鑫琦资产当时还为他专门办了一场新闻发布会,主题就叫“皇上驾到,一言九鼎”。张铁林在现场为鑫琦资产题词:“一言九鼎”、“财源广进”。

“皇阿玛”的祝愿没能成真。2016年2月,鑫琦资产因无法兑付遭投资人围堵,涉及资金19亿元,共有投资者5000人左右,多位投资者被套数千万元。鑫琦资产因涉嫌非法集资被立案调查,两年后,其董事长贾唤琦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一时之间,张铁林成了网民口诛笔伐的对象。有自称受害者的投资人喊出:“代言虚假广告的明星必须负连带清偿债务责任,皇阿玛赔钱啊!”但事发后,张铁林从未对此事做过公开回应。

“判断来自于观察,更来自于专业,我擅长规避风险,我是中晋合伙人。”这是“九球天后”潘晓婷2014年4月代言中晋公司时说的广告词。

2016年4月,“中晋系”投资理财产品爆雷,未兑付金额共计52亿元,涉及1.28万余名投资人。有投资者把潘晓婷告上法庭,要求她赔偿损失20万元,但最终这一诉求被驳回。据报道,潘晓婷已主动配合公安机关退还所有代言费。

2015年到2016年,网贷平台迎来大发展。借贷宝携手羽泉拍摄电视广告,广告中对“熟人借钱”难题的充分演绎引发共鸣,广告在户外大屏、地铁等地随处可见,借贷宝一夜之间被大众熟知。随后传来借贷宝因有人通过平台实施“裸贷”之后暴力催收的消息,羽泉受到一众网友指责。

2017年,张涵予成为人人贷代言人,专门拍了一个广告片。2020年10月,报道称人人贷出现爆雷迹象,转债速度开始变慢,有紧急资金需求的出借人只有自愿申请打折才能出售资产,由第三方资产管理公司承接。目前,人人贷P2P业务已经在清退中,投资人不得不“打折下车”。而留在大众印象里的,还是当年那个2分50秒的《对不起,你想听实话吗?》的广告片。其中有一句:“对得起自己的专业,不负大家的信赖。”

爆雷后的明星们:有的道歉、有的沉默

面对代言产品爆雷,有人道歉,有人沉默,有人赶快“甩锅”。

知名主持人汪涵在2020年7月曾陷入网贷代言风波,其在2016年到2017年代言的P2P平台“爱钱进”提现出现困难,多名投资者拉横幅要求“汪涵退还代言费”。据媒体报道,一名爱钱进平台的投资人表示,“当初选择爱钱进就是因为它的代言人是汪涵,结果还是爆雷了。至今,我还被套在爱钱进。”

代言过P2P的明星们,都有谁要“还钱”了?

事后,汪涵团队作出回应,表示团队和法务进行了密切的沟通,严格履行了广告法和其他相关规定,在“爱钱进”传出资金兑付困难消息后,汪涵已就代言一事向有关监管部门进行过详细情况说明。汪涵也发声明为此作出道歉。

“看了您的广告才去买的爱钱进”、“两个多月了,平台玩失踪,几年的血汗钱被套在里面”,男乒名将刘国梁的微博评论区也曾陷入被投资者围堵的境地。

作为汪涵之后“爱钱进”的另一位代言人,刘国梁也向公众做出了道歉。他表示,自己与爱钱进平台的代言始于2018年5月,结束于 2019年底,在双方合作前,对方曾经出示过其开展合法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材料;在得知网友和平台用户反映的问题后,自己感到十分愧疚,也很痛心,已经敦促平台解决这些问题,将密切关注并跟进此事。2020年7月,爱前进被立案调查。

有人道歉,也有人沉默。2015年9月,e租宝邀请唐嫣、李湘、瞿颖、钟丽缇、胡静5位明星为其宣传“缪斯时代”借款项目,五大女神在微博发言“缪斯时代来了”,为e租宝站台。2016年初,e租宝被判定为诈骗公司,诈骗资金超过500亿元,五位明星做了同样一件事——删除相关微博。

2015年前后,88财富网最为辉煌的时刻,曾签约钢琴家郎朗为其代言。但在2017年2月,88财富爆雷,公司突然宣布停运,并相继关闭新用户注册和投资功能。实控人张伟被指在2011年至2017年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49亿元,最后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诈骗罪、行贿罪等11宗罪名,被判无期徒刑。

紧接着,同年4月,朗朗代言的美股上市公司绿能宝也出现兑付危机,三个月后,苏州工业园区公安分局就绿能宝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侦查。代言的两个平台接连爆雷,郎朗尚未对此作出公开说明。

2015年11月,黄晓明成为东虹桥金融的代言人,在上海外滩震旦大厦和花旗银行的巨屏上,这句广告语分外亮眼:“黄晓明,贷你圆梦,赚多多的钱”。几个月后,东虹桥金融在线便出现兑付逾期,黄晓明的微博评论区成了投资人的讨债专区,网友建立了“一起召唤黄晓明来还钱”的微博话题。事件发生后,黄晓明工作室发出声明,“黄晓明与东虹桥金融无关。”

主持人杜海涛也和爆雷产品马上划清了界限。由其代言的理财产品“网利宝”出现逾期支付,2020年7月,杜海涛工作室回应称,曾在2018年通过广告代理商进行拍摄中插广告的短期合作,未直接签过代言合同,如今合作早已结束,也未再发布过此产品信息。

面对部分受害者在杜海涛姐姐的直播间刷屏“你弟代言的网利宝把我们害这么惨”,杜海涛的姐姐更是在直播中连说两次“活该”,这一说法招致外界的声讨声加倍,被迫以道歉告终。

代言人责任如何认定?

今年1月15日,央行副行长陈雨露表示,P2P平台已全部清零。2007年6月,国内第一家P2P公司拍拍贷成立,之后P2P如雨后春笋迅猛发展,一代朝阳产业走向落幕,P2P行业13年的历史宣告完结。而那些遭遇P2P爆雷的投资人的故事,却并没有结束。

虽然声明了“未直接签过代言合同”,但杜海涛与“网利宝”并没能就此脱离关系。今年2月,“网利宝”一位出借人穆先生起诉了杜海涛,并称“原本今年3月3日开庭,但杜海涛未出庭并拒收传票,至今本案还未开庭”。他表示,2018年看到杜海涛给“网利宝”录制的多则视频广告,视频中杜海涛说着“投资网利宝、躺着也赚钱”等广告词。随后,他在“网利宝”投资4.6万余元。

不少人都是因为对理财产品代言人的信任而选择了投资。但一位网贷从业人员曾向媒体表示,明星对平台并不十分了解,平台员工都不见得对自己的平台有多了解,商业合作很多时候都是冲着商业利益去的。

1月29日,北京市朝阳区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称,自即日起,请曾经或仍在涉P2P网贷广告中的代言人配合开展网贷平台清退工作,如未在2月10日前取得联系,将依法追责。

4月22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警惕明星代言金融产品风险的提示》,提醒金融消费者要理性看待明星代言。银保监会指出,金融产品信息不对称性高、专业性强,代言人自身如果没有辨别代言产品资质、不了解产品风险,可能产生宣传误导风险。

银保监强调,明星等公众人物代言,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接受代言前,应当查验所代言机构是否具有合法资质,所代言产品和服务是否内容真实、符合监管要求。不得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作推荐、证明。

关于P2P产品爆雷后明星代言人的责任如何认定,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付建律师告诉AI财经社,根据广告法第六十二条,代言人或将面临代言费一倍以上、两倍以下的罚款。之前部分平台及网贷机构利用明星影响力吸引其粉丝购买产品以获取非法利益,明星代言中未尽审查义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他表示,在P2P爆雷事件中,其代言人明星应当承担相应行政处罚责任,但没有触及刑事责任,在食品、医药等领域的虚假广告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违反法律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涉及刑事责任时,明星作为“推销人”应当承担相应共同侵权责任。因此明星应该主动承认错误,积极承担相应社会责任,及时联系监管机构对相关问题做出说明,配合监管机构的清退工作,及时、审慎审查代言合作业务,提升团队自律水平,应当配合宣传P2P产品风险,引导粉丝理性消费,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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