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侵害用户权益行为的App通报(2021年第4批,总第13批)
依据《网络安全法》《电信条例》《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关于开展纵深推进App侵害用户权益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工信部信管函〔2020〕164号)工作部署,我部近期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手机应用软件进行检查,重点督促游戏类、工具类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整改。截至目前,尚有93款App未完成整改(详见附件1)。各通信管理局按我部App整治行动部署,积极开展手机应用软件监督检查,广东省通信管理局检查发现仍有45款App未完成整改(详见附件2)。上述App应在4月29日前完成整改落实工作。逾期不整改的,我部将依法依规组织开展相关处置工作。
此外,在2021年第一季度检测中,腾讯应用宝、小米应用商店、OPPO软件商店、华为应用市场和vivo应用商店发现问题数量分别占比14.22%、13.81%、12.80%、11.37%和11.17%,存在上架审核不严格,存量问题清理不彻底,登记核验App开发运营者信息不准确,误导用户下载等问题。我部已督促相关平台企业进行全面整改,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通报存在问题的应用软件名单(2021年第4批,总第13批).docx
附件2:广东省通信管理局通报存在问题的应用软件名单.docx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