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费乱象:买家被迫承担卖家费用,还有中介上下家通吃

日期:03-16
链家中介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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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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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童洁

今年1月被指买房“跳单”而屡屡登上热搜榜单的深圳博主“小小莎”怎么也没想到,只是因为拒绝了收取高额中介费的链家,她曾无比憧憬的购房之旅成了一场“噩梦”。

小小莎曾以一篇长文回应中介的“讨伐”,文中她叙述了“跳单”的原因,其一是链家无法向房东拿到她心里预期的价格,其二,一套价值1620万的房子,链家需要收取16万元的中介费,而“货比三家”后,小小莎发现,其他中介不仅可以将房价谈至1568万元,中介费也能降低7万。

前后50多万的价差,并不难做出抉择。但在中介以“跳单”为由头的讨伐和呼吁共同抵制之下,小小莎成为了众矢之的。直到风浪渐渐过去之后,一则关于多城市贝壳找房中介费上涨、房东也需支付中介费消息出现时,大众再度将目光聚焦到了“中介费”的问题上。

一位网友不禁发出这样的评论,“这是一个伪命题,羊毛难道不是出在羊身上吗,美曰其名是公平,买卖双方都要出中介费,实际上所有的费用都转嫁到了买家的身上。而且买家作为消费者,在二手房交易里还没有话语权,被迫承担高昂的中介费,也无处申诉。”

就像他所说,二手房市场里,“顾客是上帝”的准则似乎只存在于卖家身上,尤其是楼市火爆的一二线城市,买家承担全部中介费已成为一种“潜规则”。而“跳单”对于许多买家而言,亦是无可奈何的决定。

三个中介三个标准,中介费差了50%

不久前,重庆、成都、郑州等地贝壳找房宣布上调二手房中介费,由原来的2%上调至3%,其中买家承担2%,而此前无需缴纳中介费的卖家在规则调整后,也需要承担1%的中介费。

该消息一出,不少网友围绕着“3%”的中介费收取比例而展开激辩,殊不知,早在2018年11月,上海链家已经率先向中介费2%时代作出告别,统一向房东收取1%、买家2%的中介费,整体中介费提升至3%。

然而,上海二手房市场是名副其实的“卖方市场”,无论楼市平淡抑或火热,房东对于名下房产的预期都非常高,挂牌价大多是“到手价”。

房产中介王烨告诉时代财经,“通常在房东正式挂牌之前,中介都会告知,交易会产生1%的中介费。如果房东表明报价为到手价,那么有买家看中房子的时候,我们会告诉买家,房东的中介费需要下家承担,买家一共需要支付3%的中介费。”

多出来的1%,有时候就会变成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谭磊在去年11月末购入一套价值460万的两室一厅,期间他咨询了3家中介,不下8次与这三家中介机构商议中介费,最终与中介费最低的一家签了合同,“因为实在是借不到钱了,让我多拿出一万都很艰难。”

起初,谭磊通过链家和中原地产看了一套80多平的两居室,房东的最初报价为463万元。当时上海楼市已经是一片沸腾,他心知议价空间非常小,于是同时委托链家和中原地产去商谈价格,两家中介给出的最后报价都是到手460万元。

此时谭磊已经决定放弃链家,“中原地产收取买卖双方各1%,我们承担全部费用就是2%,共计9.2万元。链家是卖家1%,买家2%,一共3%,如果通过链家签约,我们要多付4.6万元。听着可能不多,但是对于我们这种外地刚需家庭来说,金额也不小。”

谭磊尝试与中原地产商量,中介费降至9万元,但中介始终没有让步。在同事的介绍下,他又接触到房源周边一家小中介,房价同样能谈到460万元,中介费在经过谭磊的几次讨价还价之后,对方给出了1.5%的底线。

这意味着,与链家相比,这家小中介的中介费少了一半,谭磊立刻签了合同。“在比价的时候,链家和中原地产的中介都回头来和我谈过,链家最多愿意把中介费降到2.7%,中原地产答应抹去2000元零头。”谭磊笑称,谈中介费就像买菜,多问几个摊档,几个摊主为了抢客就主动降价了。

而谭磊作为刚需客,中介费的差价已经达到近7万元,若是千万级的改善房源或豪宅,前后50%的差价,对应的至少是15万元,甚至是几十万元。“三家中介,三个报价,买家有权利选择更优惠的中介,这不是跳单,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谭磊说。

“签约后,我发现中介重复收取中介费”

被中介费“坑”的不仅有买家,也有卖家。

房东黄文怡在最近碰到了“黑心”中介,就在与买家约定签合同的那一天,她发现中介欺骗了买卖双方,多收了中介费。

“本来我的报价是到手价,中介一直软磨硬泡,告诉我买家的付款方式很好,可以支付8成首付,签约后马上就可以预约网签,唯一的条件就是双方各自承担中介费,各1%。考虑到首付的确比较高,我就答应了。谁知道签合同那天和买家对了一下,中介和对方谈的是买家承担全部中介费。”

也就是说,按照中介的要求,买卖双方共计需要支付3%的中介费,而实际上,这家小中介最初的报价是买卖双方各1%,中介费共计2%。利用信息差,中介成功向买家多收了1%中介费。

王烨告诉时代财经,在中介行业,类似的操作并不鲜见,主要集中在小中介。在买卖双方达成签约共识之前,中介通常不会让双方直接进行联系,议价等环节都由中介在其中代为转达,这就形成了一定的信息差,给了中介“作假”的机会。

黄文怡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答应了中介要求支付中介费的要求。黄文怡说,前期看房、议价、商讨中介费都是通过电话与中介沟通,价格敲定后,黄文怡前往中介门店与买家商量签约事宜,但中介将其和买家分别安排在两间不同的会议室内,单独签署买卖合同。

“签完合同就安排和买家面谈了,主要是商量网签的时间,和后续配合过户的事情。中途我突然想起中介费的支付时间忘了问,就问了一句我这边中介费是什么时间付,结果买家说中介费是他们出。当面一核对,才知道中介骗了我们。”

此时较为棘手的是,黄文怡和买家都已经签署了居间协议,协议上写明,黄文怡需支付1%中介费,买家需支付2%。中介尽管有些心虚,但也保有侥幸心理,用合同作为筹码,要求双方履约。最后,黄文怡及买家报警,当民警赶到门店,中介方才将合约作废。

二手房交易中,关于“中介费”的纷争远不止此。乱象之下,部分城市亦开始出手整治二手房市场。

去年,合肥一位买家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在购房时与房产中介产生费用方面的纠纷,没有享受到优惠和服务的情况下,其要求退还服务费遭到拒绝。后市场监管部门作出处理回复中明确表示,中介费不得转嫁购房者。

此外,近期,包括合肥、上海、杭州在内的多个城市均表示要加强对房地产中介的管理,以规范一二手市场秩序。可以预见,监管时代正在靠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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