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黄婉仪
编辑/周上祺
作为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为今年部署的八项重点任务之一,“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在广东的落地有了新的进展。
日前,广东省出台《进一步推动竞争政策在粤港澳大湾区先行落地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组建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竞争政策委员会,并支持深圳开展竞争执法先行试点。
在支持深圳开展竞争执法先行试点方面,深圳将继续充分发挥特区立法权,探索建立独立的公平竞争审查机构。同时,大湾区横跨香港、澳门和广东省珠三角九个城市,经济体量庞大,互联网新型经济活跃,维护市场竞争秩序责任重大,三个地区的竞争法和反垄断法司法体系又各有不同,竞争法跨境合作新突破值得期待。
3月1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麦教猛在《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核心和灵魂,竞争政策是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一项基本政策,是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的重要支撑。”
受访专家建言要注重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和深圳市执法尺度的统一,逐步完善广东省反垄断法执法工作的体制机制。
支持深圳竞争执法先行试点
粤港澳大湾区竞争政策先行落地的一个重要突破是“支持深圳开展竞争执法先行试点”,继续争取市场监管总局对深圳反垄断执法部分授权试点。
按照《方案》部署,广东支持深圳先行先试的具体实施内容包括,指导深圳探索公平竞争集中审查、专业审查的工作模式,支持深圳建立独立的公平竞争审查机构,试点实施独立审查制度。
3月1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忠在上述发布会上介绍,深圳主要从政府和社会两个层面进行落实推进竞争政策落地生效。具体而言,在政府层面,深圳将充分发挥深圳经济特区立法权,探索出台公平竞争审查方面的地方法规;在反垄断执法方面,率先试点公平独立审查制度,建立独立审查机构,完善集中审查。
关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华大学国家战略研究院特约研究员刘旭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分析指出:“公平竞争审查属于政策性制度,通过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组建联席会议的机制,对导致扭曲竞争、地方保护或歧视外地企业、民营企业的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进行事后纠正或者事前审查,从而为各级地方政府提供一个自查自纠的机制。”
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副院长、企业发展研究所所长任颋长期关注粤港澳大湾区议题研究,他向记者表示深圳具有探索竞争政策先行试点的有利条件。任颋表示:“深圳长期以来致力于市场竞争环境的不断优化,行政干预少,市场主体的权益保障比较充分,公平竞争的氛围浓郁,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获得国家综合改革试点授权,享有特区立法权,这些都为深圳率先探索有效的反不正当竞争措施落实到位提供了有利条件。”
在接下来深圳开展先行试点竞争政策落实中,受访专家建言,“支持深圳建立独立的公平竞争审查机构,一方面是支持特区先行先试的政策,另一方面是让深圳有更多自主权,调动特区探索反垄断执法、全面规范各类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行为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刘旭表示,“深圳是一个经济体量大、有很多高科技企业的城市,在如何权衡对外开放和对本土企业的扶持上,仍是一个比较大的挑战。”
推动竞争法跨境合作
《方案》实施内容的第一点就提到,要“组建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竞争政策委员会”。委员会将负责统筹指导竞争政策在粤港澳大湾区广东省区域的实施,邀请香港、澳门竞争执法机构参与委员会的相关事务,建立粤港澳三地竞争执法机构执法会商机制等。
过去一年,全球反不正当竞争监管力度加大,尤其是针对互联网科技巨头的反垄断调查。在数字经济时代和数据跨境传播背景下,推动竞争法和反垄断法新突破对国际合作需求的迫切性加强。在反垄断学界专家看来,粤港澳大湾区是我国经济最活跃的地区之一,又横跨广东、香港、澳门地区三种不同法系,对推动竞争法和反垄断法交流合作、实现理论实践突破具有先行先试的重要意义。
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许光耀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大湾区涵盖三个经济高度发达的地区,垄断行为也比其他地区更为频繁,更需要加强实施反垄断法。在具体案件中,相关市场的范围可能会跨越地区,从而引起地区间的管辖权冲突与法律冲突,这将增加反垄断法适用的难度,因此需要在地区间进行协调。相比其他地区,大湾区有必要也有条件在推进竞争政策的落实上领先一步。”
刘旭建议,由于粤港澳竞争法和市场监管理念有所差异,三个地方的执法机构需要做好沟通与权衡,实现互补。“比如,香港没有对经营者集中的事前审查,企业并购是不受任何约束的,澳门则还没有专门制定查处各类限制竞争行为的法律,这和内地的反垄断法机制如何对接,仍有待立法者进行解释,或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与香港、澳门有关部门加以明确。未来,内地在开展反垄断执法和公平竞争审查时又将如何兼顾香港澳门市场,监管部门也需要有相应措施出台。“刘旭向记者表示。
此外,粤港澳大湾区要成为“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撑,竞争政策和反垄断执法也要注重国际交流合作。《方案》实施内容指出,开展与世界反垄断司法辖区以及东盟、“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竞争执法机构的执法交流,提升我国反垄断执法国际影响力。
“粤港澳大湾区内部合作是不同法域间的合作,由此取得的经验对跨国合作无疑有着重要参考价值,可以成为与东盟、‘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合作模式的先导。”许光耀分析称,“中国对欧盟、美国反垄断法研究相对比较充分,但对日本、韩国等其他国家的反垄断立法和实践还没有给予足够关注。粤港澳大湾区靠近东盟,是“一带一路”沿线的核心经济区,在竞争政策国际合作方面可以起到排头兵的作用。”
加强互联网反垄断
自去年11月颁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以来,我国互联网领域反垄断立法执法实现重要突破。2020年12月1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首次提出“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
此次广东省发布的《方案》在“加强和改进反垄断执法”内容中强调,重点研究互联网市场反垄断特点,强化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规制与合规辅导,防范企业凭借数据、技术、资本优势造成竞争失序,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促使互联网企业转变经营发展战略,聚焦科技创新和产品升级。
互联网新型经济领域的反垄断继续成为粤港澳大湾区落实竞争政策的焦点。作为全国数字经济和互联网商业活动最活跃的地区之一,大湾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平台经济监管执法的部署也引起强烈关注。
根据2月3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2020年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办案情况,2020年6月以来,组织监测分析涉平台、涉电子商务领域不正当竞争线索76件,组织核查涉平台企业241家,全系统查处互联网、电商领域不正当竞争案40件。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针对近年来网络平台竞争加剧,线上不正当竞争和网络传销现象凸显,同时监管部门面临调查难、取证难的问题,省市场监管局建立不正当竞争监测机制,推行全网智能监测、重点线索分析等六步工作法,线上线下同步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
任颋表示:“反不正当竞争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题中应有之义。良好的营商环境首先要保证对待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包括在市场的准入、市场参与行为的保障与约束、市场的退出等各个环节。市场主体在市场上公平竞争,依靠技术和产品优势形成相对的竞争优势,而不应该存在依靠特殊资源而形成的垄断地位。推动竞争政策落实到位就是对市场主体公平权利的保护,是维护法治化市场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必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