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月谈评论员郝娴宇
近日,上海一女子因点外卖给了差评而遭到外卖员上门辱骂、恐吓和勒索的新闻引发人们关注。事件发生后,该女子表示已向外卖平台投诉,但平台只提出补偿100元的优惠券。目前当事人已报警,该外卖员因寻衅滋事被拘留十日。
过去,因为给差评而被报复的案例并不鲜见。此前,有报道称东莞一女孩因骑手迟到而给对方差评,导致对方上门拍视频辱骂并传播,名誉受到极大影响;在购物平台上,也有买家因为给商品差评而收到卖家寄的冥币和寿衣……种种因差评而起的恶性事件层出不穷,让很多网友都表示,“现在不敢随意给别人差评了”。
无论是外卖还是购物平台,引入评价机制的目的最初都是为了对商家和外卖员的工作形成一定的监督和激励,从而更好地提升用户体验。然而,差评机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逐渐变了味儿,成为相关行业生态恶化、“内卷化”的推手:有些平台将有无差评、差评多少作为衡量商家和外卖员工作成效的唯一标尺,因差评而导致的严苛处罚成为时刻悬在商家和外卖小哥头顶的一把剑;越来越多的职业差评师开始出现在线上平台,试图通过恶意差评抹黑同行或勒索商家,正常的评价生态和秩序被打破,使人们无法获取有价值的参考信息;另外,因差评导致的恶性事件让人们不敢在平台上自由发表自己的意见,当侵权事件发生时消费者自身的合法权益也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防止因差评而导致的恶性事件再次发生,必须让评价机制回归正轨。“差评糟心事儿”层出不穷,平台的责任不可推卸。作为评价机制的制定者,一边用苛刻的差评制度让商家和外卖员困在系统里,另一边却在消费者和商家骑手出现矛盾时完全隐身、推卸责任,这无论如何都说不过去。在评价机制的制定上,相关平台必须负起应有的责任,甄别虚假差评同时,也要对报复差评的行为坚决说不、零容忍。为了自身利益而将消费者和商家骑手推到矛盾的对立面,一味推卸责任,在伤害消费者的同时,对平台的长远发展也并无好处。
评价机制要发挥应有效应,也应让消费者拥有给出差评的底气。对商品和服务给出评价本是消费者天然的权利,是激励商家和外卖员提高服务质量必不可少的一环,这样的权利不该因种种恶性事件的发生而被侵害和抹煞。对此,平台的监管措施、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亟需提上日程,为消费者行使正当权利兜底。
当然,在给出自己的评价之前,消费者和商家、外卖员之间也需要相互体谅、相互理解,商家骑手应恪守自己的职业道德,正视差评反求诸己,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消费者同样需要谨慎行使自己的差评权利,合理维护自身权益。让差评机制回归初心,我们的消费环境也才能更友好,消费体验才能更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