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别让价格虚高损害民宿市场
文/余明辉
元旦期间,全国多地民宿价格普遍有所上涨。有的民宿价格甚至超过3万元一晚,平时的价格却只是几百元至千元。部分民宿让人“高攀不起”的同时,也因为品质不高,让人质疑“货不对板”。
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更乐于选择“见山见水、留住乡愁”的民宿。这给民宿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难得机遇,不过,其中的问题也逐渐显现。比如,一些民宿缺乏文化底蕴、民间特色,存在“千宿一面”等现象,甚至踩踏生态红线。其中,一些民宿经营者还利用消费者信息不对称,对民宿客房胡乱虚高定价,宣传与实际不相符等现象较为突出。
有人认为,民宿高定价是一种市场行为,经营者可以行使市场自由定价权,消费者也可以用脚投票选择交易或不交易,也就是住宿或不住宿。其实,这种说法经不起推敲。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经营者不得使用虚假的或使人误解的手段,诱使消费者与其交易。时下,不少民宿经营者通过各种手段宣传自己的民宿品质高,高定价虚假诱使消费者订购,但实际提供的民宿品质与宣传中所说的相去甚远。这种行为属于价格欺诈、虚假宣传,应得到及时规制。
更关键的是,“货不对板”的虚高民宿定价,不仅伤害民宿经营者的声誉和消费者权益,更伤害民宿行业的声誉,无异于自毁前程。
面对虚高的民宿定价,不能止于消费者用脚投票,而是需要行业监管者对这一现象进行规范,切实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