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兴旺
原标题:App侵犯用户隐私?中央出重拳:要立法!苏宁蚂蚁360等互联网巨头已表态
各种App让用户的生活更便利,但App过度收集用户个人信息的现象普遍存在。
对于App开发商和应用商来说,以后要注意了!
据新华社12月7日报道,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简称《纲要》)提出,研究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
专家认为,《纲要》对于加快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立法步伐意义重大,有助于持续增强广大消费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中共中央:研究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
据新华社12月7日报道,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纲要》指出,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推动社会治理从现实社会向网络空间覆盖,建立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加强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
《纲要》提出,完善网络法律制度。通过立改废释并举等方式,推动现有法律法规延伸适用到网络空间。完善网络信息服务方面的法律法规,修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研究制定互联网信息服务严重失信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制定完善对网络直播、自媒体、知识社区问答等新媒体业态和算法推荐、深度伪造等新技术应用的规范管理办法。完善网络安全法配套规定和标准体系,建立健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数据安全管理和网络安全审查等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研发应用的规范引导。
《纲要》还提到,研究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健全互联网技术、商业模式、大数据等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修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制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完善跨境电商制度,规范跨境电子商务经营者行为。积极参与数字经济、电子商务、信息技术、网络安全等领域国际规则和标准制定。
专家:互联网再大也大不过法网
《纲要》提出,研究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教授指出,互联网再大也大不过法网。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有利于保护公民隐私权、个人信息权,对于规范互联网企业、特别是平台型企业搜集、占有、使用、管理、加工、编辑消费者个人信息的经营行为,对于完善大数据产权与个人隐私权、个人信息权无缝对接、良性法律秩序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刘俊海认为,“将来这部法律有助于遏制有些App过度收集用户信息的行为。收集用户信息一定要恪守合法、正当、公平、必要、合理、保密、安全的基本原则,也要尊重消费者编辑个人信息的权利,保护消费者的被遗忘权。”
刘俊海说:“《纲要》对于加快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立法步伐意义重大,有助于持续增强广大消费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也希望App开发商主动对标《纲要》,不要等着哪一天监管部门把罚单送到面前,才幡然悔悟。也希望App开发商和应用商诚心正意地认真学习《纲要》,切实将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并活学活用法治思维,争做消费者友好型的现代App开发商和应用商。”
多部门出手保护个人信息
中证君注意到,对于个人信息保护,最近多部门密集出台措施。11月27日,全国App个人信息保护监管会在北京召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刘烈宏充分肯定了前期App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取得的积极成效,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六方面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二是完善政策体系,坚持依法治理;三是制定标准体系,坚持规范治理;四是加强技管结合,坚持科技治理;五是加强统筹协调,坚持联动治理;六是推动行业自律,坚持源头治理。
据悉,苏宁张近东、蚂蚁胡晓明、爱奇艺龚宇、360周鸿祎、小米王翔、新浪王高飞、快手宿华、哔哩哔哩陈睿、滴滴柳青、阿里郑俊芳、百度梁志祥等11家互联网企业代表主要负责人向社会做出公开郑重承诺,将严格落实App侵犯用户权益各项整治工作,保障用户合法权益。
12月1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关于《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必要个人信息范围》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规定了地图导航、网络约车、即时通信等38类常见类型App必要个人信息范围。
《征求意见稿》指出,必要个人信息是指保障App基本功能正常运行所必须的个人信息,缺少该信息App无法提供基本功能服务。只要用户同意收集必要个人信息,App不得拒绝用户安装使用。
从网络支付类App来看,基本功能服务是指收款人或付款人依托公共网络远程发起支付指令,由支付机构提供货币资金转移服务(如支付、提现、转账等)。
其中,必要个人信息一是注册用户移动电话号码或其他真实身份信息(App提供者提供多种选项,由用户选择其一),二是付款人姓名、证件类型和号码、证件有效期限、证件影印件、银行卡号码、银行预留移动电话号码,三是收款人姓名、银行卡号码。
华创证券指出,国家网信办针对App过渡采集个人信息的情况,就38类App收集个人信息划定范围,天津立法禁止采集人脸、指纹、声音等生物识别信息,表态很坚决,实际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具体细节推动执行,个人信息的保密性和安全性越来越被重视,互联网个人信息的“裸奔”状况逐渐在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