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资深记者李菁
男子做微商为推销保健品,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造成7万余条个人公民信息被泄露。
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获悉,经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11月20日,法院对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被告人傅某当庭作出一审判决,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罚金3000元,退出的违法所得700元及扣押在案的三星牌S10+手机、联想牌笔记本电脑等犯罪工具均予没收;同时,依法支持检察机关所提公益诉讼,责令傅某注销涉案微信账号、QQ账号、删除涉案公民个人信息、赔偿损失,并就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在正义网(www.jcrb.com)上公开赔礼道歉。
庭审现场杨浦区检察院供图
杨浦区检察院表示,此系杨浦区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司法机关介绍,2020年4月底,傅某开始做微商,销售生活用品、维生素片等保健产品。为扩大销售量,其先后通过网络向他人购买或通过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共计4万余条。
其中,4月28日,傅某在本市闵行区某室住处通过网络以人民币(下同)100元的价格购买了文件名为“20.xlsx”“100.xlsx”的文件各一个。
同年6月10日及11日,他又分别以800元和500元的价格购买了文件名为“2W.xlsx”“5W.xlsx”的文件各一个。经鉴定,上述四个文件检出包含姓名、电话号码、地址等公民个人信息的记录共计40071条。
6月16日,傅某通过网络以500元的价格出售给邓某(另案处理)文件名为“2W+.xlsx”“工作簿1 1万+.xlsx”的文件各一个。
6月23日,傅某又以200元的价格出售给邓某名为“3万鹿鞭.xlsx”的文件一个。经鉴定,上述三个文件检出包含姓名、电话号码、地址等公民个人信息的记录共计41870条,其中,与傅某购买的4个文件进行比较,重复的公民个人信息共计8299条。
2020年6月29日,傅某被抓获,其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并在亲属帮助下退出违法所得700元。
杨浦区检察院作为本案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代表社会公众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认为被告人傅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利用互联网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侵害不特定公民的隐私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要求傅某注销涉案微信账号、QQ账号、永久删除涉案公民个人信息、赔偿损失及公开赔礼道歉。
对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诉讼请求,被告人傅某不表异议,且在亲属帮助下预交700元用于缴纳赔偿款。
上海杨浦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傅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以购买的方式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同时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对被告人傅某依法应予处罚。被告人傅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退出全部违法所得,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傅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傅某的行为已经侵害不特定公民的隐私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