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评论员凌建平
日前,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在出席第三届创新经济论坛时称,下一步,监管部门对于科技概念股会更加关注,特别是关注类似公司如何去应对监管环境。
长期以来,一些互联网巨头对于什么是科技,什么是金融,什么是科技金融,什么是金融科技的概念模糊不清,而监管部门对于互联网时代出现的一些新现象也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各个部门发了很多监管文件,问题却没得到根本解决。
出现这样的局面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第一,中国的互联网巨头主要是模式创新。但除了电商,在其他领域一直没有找到好的、真正构成创新的商业模式,从共享单车到现在正出现危机的长租公寓,这些商业模式事实上都不能算成功。第二,是因为互联网产业涉及到众多监管部门,但监管部门对于部分创新缺少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监管手段。
在这样的环境下,互联网巨头在摸索中瞄准了没有信用记录或者信用不好的群体。开始他们做的是P2P,号称普惠金融,2017年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规范整治现金贷的文件发布之后,他们又通过导流服务、联合贷款等方式把规模做得越来越大。
笔者两年前就和几个互联网巨头平台有过交流,指出这个金融模式是存在问题的,对方则纯粹从互联网技术的角度认为这就是科技创新,这些企业抱着赚快钱的心态,把用科技突破金融监管当作创新,把金融导流从副业变成了主力业务。现在几乎没有互联网平台不做金融服务,根本没把金融业务必须持牌经营这个基本常识当一回事。
现在,有关部门明确对这些打着金融科技名义的企业进行治理,这些企业也没什么好说的,因为谁都知道对没有信用记录的人发放18%的高利贷是不可持续的。
出现这样的结果,笔者认为,有以下几点值得反思。
第一,大企业必须有可持续发展的长期战略。当企业规模足以影响社会的时候,就必须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有一个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对比国际上的一些互联网企业可以发现,其多是向着智能汽车等智能领域发展的,而部分国内的互联网企业最后则把金融导流作为了主要目标。前者有自己的长期战略,后者则注重短期盈利。
第二,企业应该有专业的团队,研究国家监管政策和专业知识,研究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最近两年,笔者和很多互联网企业的人员交流,他们大部分是技术背景出身,缺少必要的金融基础知识,所以他们想到的创新就是如何用数据和技术改变现状,最后则是打着创新的名义做金融,通过金融的方法放大实体风险,鼓励没有收入来源的年轻人消费,出现了手机贷、租金贷、美容贷等各种所谓的创新。
第三,企业应正确处理监管政策。监管,尤其是金融监管是任何国家最重要的工作之一,监管的目的不是阻止创新而是稳定发展,互联网企业利用科技完善和改变金融体系的工作成效是有目共睹的,也是大家支持的,但如果试图挑战监管,尤其是挑战的业务明显不符合社会共识,造成不良后果,那么,企业肯定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实际上,无论是科创板还是“十四五”规划建议,都清晰地给企业家指明了向硬科技发展的方向,企业家应根据国家战略重新理清企业定位,制定符合自身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只有这样,企业才能获得真正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