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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王峰
无论是网购平台,还是外卖网站,用户评价都是互联网经营者信誉度的重要指标,正是因为重要,一些不法分子把“差评”当成了“商机”。
近日,一个由7名“90后”组成的差评师团伙,在被深圳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7个月至2年不等的刑期后,又被阿里发起民事诉讼“追杀”,法院最终判决,该差评师团伙赔偿阿里经济损失8万余元、合理支出4万余元。
90后差评师团伙深圳落网
2017年3月,淘宝店主童某看到,他店铺内鲜有差评的一个“爆款”电脑主机,收到了一条有些奇怪的差评。“我店铺内所有的商品都有3C认证、进货发票,保质保真,但这条差评费了很大功夫写了400多字,非要说我的产品有质量问题。”他回忆。
让童某纳闷的是,无论是提出退款退货,还是让对方凭票报销维修费用等各种解决方案,买家都不接受。他这才意识到,自己可能遇到差评师了。果然,在一番沟通后,对方提出索要8888元“补偿”,还不退还电脑。
考虑到被“差评”的是店里的“爆款”,怕差评对销量有影响,无奈之下,童某选择息事宁人。谁知,后面“套路”重重,他的网店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收到一条类似差评,并以此为要挟让童某给“补偿”。童某发现,有几次给出差评的买家使用的是同一手机号,买家昵称也高度相似。
“背后肯定是同一拨人。”不堪忍受差评骚扰的童某选择了报警。他将信息反馈至阿里平台后,在平台协助下,深圳龙华警方展开侦查,最终抓获了曾某等7名利用差评敲诈勒索商家的犯罪嫌疑人,并查明该差评师团伙自2017年3月开始,利用同样的方法敲诈勒索了多名经营电脑配件的商家,童某只是受害人之一。
据警方介绍,与传统的案件相比,不法分子利用恶意差评来敲诈,手法趋于职业化,也更加隐蔽。值得注意的是,这7名差评师都是“90后”,最大的不过1991年出生,最小的才刚满20岁。
阿里巴巴高级安全专家临阁表示:“商家在遭遇恶意差评时,不要认为花钱私了就能息事宁人,遇到恶意差评,要第一时间妥善留存证据,主动向平台和公安机关举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18年6月,深圳龙华法院对这一差评师团伙进行了刑事判决。法院经审理后认定,7名犯罪嫌疑人故意以差评相威胁,对网店店主多次实施敲诈勒索,判决这7人敲诈勒索罪成立,有期徒刑七个月至两年不等、并处罚金。
21世纪经济报道得到的判决书显示,7人团伙共作案15起,通过相同的手法进行敲诈勒索,敲诈金额最多的8888元,最少的1500元,且他们从被敲诈商家购买的电脑主机也全都退款未退货。
阿里诉差评师胜诉获赔13万元
刑事判决作出之后,这7人团伙也没能“安心”服刑。他们又遭到了电商平台方阿里巴巴的“追杀”,被诉至法院,索赔70万元。
近日,杭州互联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被告的恶意差评行为给平台评价体系注入了虚假评价数据,扰乱了平台正常经营秩序,损害平台长期经营打造的电子商务营商环境,判决被告共计赔偿阿里经济损失8万余元,律师费等合理支出4万余元。
实际上,这不是阿里第一次起诉差评师。据透露,自2017年开展打击恶意行为专项行动以来,阿里已经配合多地公安机关破获20余起利用恶意差评对商家进行敲诈的案件。今年1月17日,全国首例电商平台诉差评师的“一元官司”迎来了一审判决:江苏海门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杜某等三名差评师共同赔偿淘宝损失1元、合理支出2万元。
起诉状中写道:“恶意差评”敲诈勒索行为违反了服务协议,严重干扰淘宝网平台经营秩序,给淘宝网造成了经济和商誉上的严重负面影响,应当赔偿损失。
在21世纪经济报道得到的阿里起诉7人差评师团伙案判决书中,法院认为,“恶意差评”敲诈勒索行为损害平台长期经营打造的电子商务营商环境,降低平台经营收入,增加平台招商以及商家维护成本,损害平台商业声誉,降低平台社会评价。
法院还认为,数据权利依法受到保护。被告在“恶意评价”过程中注入虚假评价数据,损害了平台信用评价系统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降低了系统数据的可信度,对于平台合法行使数据权利亦具有危害性。
阿里巴巴集团首席平台治理官郑俊芳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阿里之所以在该团伙领刑之后又以民事诉讼“追杀三千里”,目的就是要不惜代价提高作恶者的违法成本,为商家和消费者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让好人一路绿灯,让坏人寸步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