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黄鑫宇)4月18日,新京报记者从参与网络小贷及P2P网贷新规征求意见讨论的多方机构人士处核实获悉,经营网络小贷业务的小贷公司注册资本金将不低于10亿元(一次性实缴)。同时,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等11省(市)有望进入P2P网贷备案试点新节奏。
强化门槛准入管理,是互金领域“强监管”时代的一个显著特征。新京报记者经多方核实,新规要求经营网络小贷业务的小贷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且为一次性实缴资本;通过表内方式融入资金的,融资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5倍。
2017年末的现金贷系列整治,以及今年3·15后各地对“714高炮”、超利贷黑幕问题的自查整改、摸底排查,背后的现实却是作为金融消费主体的借款人正经历着种种“痛苦”。因此,在本次网络小贷新规讨论中,对消费者的保护引起重视。对于擅自收集、存储客户信息,非法买卖或泄露客户信息,以及更为恶劣的通过暴力、侮辱、骚扰等方式进行催收贷款等一系列行为,将被明确禁止。
此外,经多方确认,经营网络小贷业务的小贷公司可以接入央行批准设立的个人征信机构和备案的企业征信机构,进行依法的征信数据报送、查询及使用。但据记者了解,目前并未有明确的接入时间规定。
P2P网贷方面,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河南、湖南、广东、重庆、深圳、厦门等11个风险出清程度高、合规检查质量较好、政府对风险把控能力强的省(市)地区,将有望进入P2P网贷备案试点的新节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