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赵加琪
因认为“直播帝”平台未经允许,播放自己独占的亚洲杯足球赛实施画面,苏宁体育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体育)将“直播帝”经营公司北京糖果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糖果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赔偿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101万元。
4月15日上午,北京互联网法院就开庭审理了此案,双方当事人均通过北京互联网法院的电子诉讼平台在线参与庭审。
亚洲杯足球赛是亚洲区内最高级别的国家级赛事,苏宁体育称其通过付费方式从赛事组织者独占了2018-2020亚洲杯足球赛向公众播送的权利,是亚洲杯足球赛事的著作权利人,享有电脑端、移动端等设备端口合法转播2019年亚洲杯赛事的权利。但其发现,糖果公司未经许可,在其开发经营的移动端应用软件“直播帝”中,通过信息网络向用户提供亚洲杯足球赛的网络实时播送服务。
苏宁体育认为,糖果公司的行为分流了其受众群体,严重侵害合法权益,损害原告的正当权益,违反公平和诚信原则,构成不正当竞争。苏宁体育请求法院判令糖果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101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庭审中,苏宁体育还明确主张涉案赛事公用信号所承载的连续画面及声音构成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以下简称类电作品),并明确其主张的权利为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的“其他权利”。
糖果公司辩称“直播帝”APP并非其运营,且“直播帝”并未侵犯苏宁体育的著作权,只是提供链接服务,链接行为不属于受信息网络传播权控制的行为。该公司解释称,“直播帝”并未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及商业道德,是类似于网址导航站或者搜索引擎一样的聚合平台软件,对所有的合法体育比赛视频网址,体育比赛数据进行收集、分类、整理,向社会公众提供网络信息服务。此外,糖果公司还认为苏宁体育主张赔偿金额及开支过高。
该案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