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王先生称,“瓜子二手车直卖网”平台仅凭明显伪造的车辆交易发票这一项作为车辆过户证明便审核通过,并将车辆交由购车人使用,损害了其利益,王先生遂将购车人、瓜子汽车服务(天津)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购车人张某履行合同约定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并承担未办理过户造成的损失,瓜子汽车服务(天津)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王先生诉称,其通过“瓜子二手车直卖网”平台于2017年12月30日与购车人张某签订电子二手车买卖合同,以39000元的价格出售别克汽车一辆。瓜子业务人员与购车人张某承诺2个月内办理完成车辆过户手续,瓜子业务人员及其物流将车辆及行驶证、登记证、购车发票、完税证明等证件提走。王先生经查询发现,购车人张某与瓜子业务人员至今并未办理车辆过户,购车人张某向瓜子提交涉嫌虚开伪造的车辆交易发票用于证明车辆已过户(经查询国税网并无此发票信息),瓜子汽车作为合同丙方及车辆交易网上平台方审核随意,仅凭明显伪造的车辆交易发票这一项作为车辆过户证明便审核通过,将车辆交由购车人张某使用。此行为给王先生造成了经济损失。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