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时报
证券时报记者 段久惠
即使没有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被曝光,“714高炮”这类7天或14天为主、利息年化逾1000%、往往牵涉暴力催收的短期高息网络贷款,也一直在行业内深受诟病——黑暗处牟取暴利,刀口滴血。毫无疑问,这类“嗜血”的超高息贷理应被打击查处。
笔者有一位农村朋友的儿子,初中学历,20来岁,在浙江某地揽工。前不久,他竟然在短短几个月内利用形形色色的网络贷款平台贷了20多万用于“地下赌博”,结果输得精光,目前这些贷款本息合计已到30多万元,连累全家背上高额债务。对一个月薪才3000至4000元的初中毕业生,这些网络平台最多的竟然给他贷出近10万元,真不知这些所谓的消费贷平台的放贷门槛是如何界定的,风控何在?而此事引发的连锁反应是,本来小康的朋友一家,现在每天被各类讨债公司追着讨债。
数字经济崛起了,我们都被裹挟其中,无论是社会生活,还是金融活动。近年来,互联网金融色彩越来越浓,本身也说明了数字经济时代,智能数字设备对个人生活的高渗透率,个人行为线上化、线上行为数据化、数据痕迹金融化,是人即上网,流量即金融。
需要看到的是,正是金融资源基于风险定价,在不同人群中的差异化配置,解决着部分人群的合理融资需求。然而,伴随着流量金融的快速变现,各类智能化、大数据化的技术助贷产品兴起,准入门槛已大幅降低。应用市场里,充斥着大量信用卡代偿和现金贷等平台。个人获取现金贷、消费贷款的渠道,不是太少,而是太多了。
某种程度上,这也是被点名的导流超市,以及没被曝光的金融科技平台存在的合理性——个贷平台饱和、流量珍稀、需要中介机构嫁接配置资金需求方与供给方。因此,连接B端和C端的贷款超市,桥梁作用明显,近年该类平台已发展到近千家甚至更多。那么,金融资源配置的风险定价机制失衡了吗?至少在个人消费信贷领域,并没有。
联讯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奇霖去年曾有一份详细数据,显示消费金融崛起和金融机构资金成本上升几乎同步。在他看来,各类消费金融服务产品的出现,可以理解为是在利率市场化过程中,金融机构出于风险、流动性和收益等综合考虑后的选择。
同理,助贷类机构的合理存在,恰恰体现了互联网零售金融资源配置的市场化属性。只不过,和任何中介属性的行业发展一样,随着同类平台增多,集中化趋势也在显现,用户端被集中到实力规模靠前的平台。竞争者中强者恒强,而且,考虑到行业规范性、社会风险等诸多因素,行业玩家由参差不齐走向巨头竞合将是趋势。
倘若监管趋严,行业洗牌冲击料将加剧。这一市场领域的逐鹿者们,包括国内互联网系的几大金融科技平台、持牌的实力消费金融公司,以及融360这类上市系科技平台,也许将出现新的竞争格局。从此前的网贷等互金平台发展经验看,规模大、实力强、自纠能力和声誉风险成本高的头部平台,会在严监管中赢得市场选择,进而凸显出来。
在鼓励消费升级、金融普惠化的背景下,我国居民的消费信贷有了长足发展。央行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1月末,居民短期消费贷款规模已达8.66万亿元,过去3年增长2倍。去年10月国务院发文,仍鼓励支持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保持居民合理杠杆水平前提下的消费信贷管理模式和产品创新。不过,应该看到,在消费信贷领域的高速发展过程中,从出现问题到解决问题,制度层面在准入设计、反馈完善、风险控制等方面要做的,还有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