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NIC第43次调查报告:互联网企业发展情况

日期:02-28
CNNIC互联网企业

互联网企业发展情况

1. 互联网上市企业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我国境内外互联网上市企业44总数为120家,较2017年底增长17.6%;我国境内外互联网上市企业总体市值为7.89万亿人民币。其中,在沪深上市的互联网企业数量为46家,与2017年底持平;在美国上市的互联网企业数量为48家,较2017年底增加7家;在香港上市的互联网企业数量为26家,较2017年底增加11家。

图63互联网上市企业数量分布

图63 互联网上市企业数量分布

截至2018年12月,在120家互联网上市企业中,北京的互联网上市企业数量最多,占互联网上市企业总数的33.3%;其次为上海,占总体比重的19.2%;深圳、杭州、广州的互联网企业占总体比重分别为11.7%、9.2%、5.0%。

图64互联网上市企业城市分布

图64 互联网上市企业城市分布

互联网上市企业城市分布较为集中。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广州等城市在政策、产业、投资、人才及技术等方面的优势对该地区互联网企业的上市起重要的驱动作用。随着互联网产业范围的不断扩大以及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改革完善等,未来互联网上市企业有望在更多的地区产生。

图65互联网上市企业类型分布

图65 互联网上市企业类型分布

我国互联网上市企业中,网络游戏类企业数量居于首位,占比为22.5%;其次是文化娱乐类企业,占比为18.3%;电子商务、网络金融、工具软件和网络媒体类企业紧随其后,占比分别为13.3%、10.8%、9.2%和5.8%。当前,网络游戏、文化娱乐、电子商务等互联网业务稳步发展,更多新兴产业模式不断涌现。

2019年1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目前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在按照相关要求,有序推进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各项工作。科创板能够更好地发挥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功能,将为科技创新企业提供一个新的平台。随着科创板制度规则落地,以及互联网产业、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完善,未来互联网上市企业类型将会进一步丰富。

2. 网信独角兽企业情况

根据创业企业的融资数据和主流投资机构认可的估值水平进行的双向评估,截至2018年12月,我国网信独角兽企业45总数为113家。其中,北京的独角兽企业最多,占独角兽企业总数的47.8%。北京、上海、广东、浙江四地的网信独角兽企业总占比达到92.1%,形成新业态集聚发展的良好态势。

图66网信独角兽企业地区分布

图66 网信独角兽企业地区分布

从网信独角兽企业的业务类型分析,截至2018年12月,企业服务和网络金融类企业组成网信独角兽企业第一梯队,分别占企业总数的15.9%和14.2%;电子商务和文化娱乐类企业组成第二梯队,均占企业总数的11.5%;汽车交通、智能硬件和在线教育类企业分别占企业总数的8.8%、7.1%和6.2%。网信独角兽企业的业务类型分布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网信领域新业态、新模式、新技术的发展趋势。随着网信独角兽企业的不断发展,其对我国互联网产业和经济发展的创新推动作用将会愈加显著。

图67网信独角兽企业类型分布

图67 网信独角兽企业类型分布

注释:

44.互联网上市企业:在美国、香港以及沪深两市上市的互联网业务营收比例达到50%以上的上市企业。其中,互联网业务包括互联网广告和网络营销、个人互联网增值服务、网络游戏、电子商务等。定义的标准同时参考其营收过程是否主要依赖互联网产品,包括移动互联网操作系统,移动互联网APP和传统PC互联网网站等。

45.网信独角兽企业:最近一次融资时企业估值超过10亿美金的新生代未上市网信企业。定义的标准同时参考了创业企业的融资数据和一级市场主流投资机构对项目的认可的估值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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