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私自转走朋友支付宝4400元 被判有期徒刑8个月

日期:12-27
支付宝盗窃处罚

原标题:女子私转朋友支付宝账户被判刑

来源: 法制日报

黎洁

本报讯以借手机拍照为由,通过短信验证修改朋友支付宝密码,将与支付宝绑定的银行卡内的4400元转走。近日,江西省乐安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宁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

据悉,宁某以借手机拍照为由,向朋友谢某借来手机后,偷改了谢某的支付宝密码后,登录谢某支付宝账号,分3次从谢某支付宝内转走4400元,再由他人将钱转回至自己的账户。被抓获后,宁某追悔莫及,承认自己的盗窃事实,并归还了谢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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