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说要治理“洗稿”建立了一个投诉合议小组

日期:12-04
小组原文著作权法

微信开始治理“洗稿”内容了。

12 月 3 日,陆续有微信公众号作者收到了微信公众平台发出的“洗稿投诉合议小组”内测加入邀请。接受邀请后,会不定期收到微信的发出的关于某篇“洗稿”内容的合议邀请。在对微信公众号内容进行投诉的选项中,也增加了“内容未经授权/滥用原创”的选项。

微信表示,对于法律可明确界定的抄袭或“洗稿”内容,微信将直接判断处理,对于有争议的“洗稿”内容,由被投诉方确认回应投诉方后,会进入合议流程。根据微信官方邀请参与该篇文章合议的作者们反馈的至少 10 份以上合议结果进行评判,若 70% 以上的反馈结果为判定“洗稿”,微信官方则会判定该文章“洗稿”投诉成立,若达不到 70%,则投诉不成立。

微信还给邀请的原创作者们列出了参考评判标准,可依据文章的主题和观点、素材和细节、行文和逻辑、语序转换之类的内容产生方式等角度对文章进行评判。

今年 8 月,国家版权局、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部门、工信部、公安部四个部门联合启动的“剑网 2018”的专项行动中,专门提及了新媒体的“洗稿”问题,表示要对微信、微博、搜索引擎、浏览器、应用商店等网络平台的转载行为进行规范,并整治通过“洗稿”方式抄袭剽窃、篡改删减原创作品的侵权行为。

实际上,“洗稿”一直是在法律层面上很难界定的行为。通常洗稿者以照搬逻辑、变换段落、颠倒语句等方式对原文内容进行改写后,让整篇文章看起来跟原文大不一样,但原文的核心价值部分已经被搬走。

而国内的著作权法中对原创的保护通常不包括思想、主题和情感,更注重表达及行文是否有重复之处,所以单篇文章的“洗稿”行为恰好避开了著作权法。对于维权者来说,若想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被“洗稿”问题,则需要耗费较长的时间周期和成本。这也是“洗稿”行为问题长期存在的主要原因。

除了治理“洗稿”内容,微信今年还开始整治失实文章。今年 4 月起,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合的文章标题下会被微信用红色标注“标题夸大误导”,文中内容可正常阅读,但末尾的全文链接无法访问,转发时也会原文的屏蔽标题和摘要,分别改为“此标题包含夸大误导信息”和“标题使用夸大、煽动、低俗等词语造成误导或引人不适”。

虽然微信官方没有直接删除这样的文章,但带有红色标记并被屏蔽了标题和摘要的文章已经失去了传播的意义。

例如微信公众号“才华有限青年”昨日发布的一篇名为《现在的 26 岁少女,已经有 47 个亲生孩子了》的文章就被做了以上处理,今早该公众号已经删了相关文章。长辈群里转发的文章里,被作者主动因这样的原因删除原文的文章也越来越多。

题图:Moneycontr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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