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欧盟政策“启发” 数十国家将加大对科技巨头征税

日期:10-29
欧盟科技巨头征税

新浪科技讯 北京时间10月29日下午消息,几十个国家都在针对Alphabet以及Facebook这样的科技巨头加大征税力度,以期在经济活动逐渐转为线上时,能够从数字服务的营收中获得税收进项。

受欧盟基于科技公司营收而非盈利进行征税这一提案的启发,韩国、印度以及至少还有其他七个亚非国家都在探索制定新的税收政策。墨西哥、智利以及其他拉丁美洲的国家也在考虑采取同样的措施,旨在从外国科技公司那里获得更多进项。

这类税收不同于许多国家已经实施的企业收入征税。它被称作数字税,可能会让企业的税务增加数十亿美元,它的出台旨在向那些在本国以外的特定国家出售业务的国际企业征收数字税。在一些情况下,该税收提案针对的服务包括收集当地居民数据的服务,例如精准在线广告投放。

“全球多个国家现在已经意识到它们必须征收数字税。”法国财政部长布鲁诺·勒梅尔(Bruno Le Maire)这样说道,“这是一个有关公平性的问题。”在11月举行欧盟财政部长会议之前,他就已经在欧洲各个国家宣传征税事宜。

欧洲实施数字征税事宜已经招致部分反对意见,一些国家表示自己将采取单方面行动。英国财政大臣菲利普·哈蒙德(Philip Hammond)将于周一发表年度预算声明,本月早些时候他曾表示英国已经做好准备,“单方面对数字服务进行征税。”

即便欧洲提案遭遇了一些政治方面的抵制,但是亚洲、英国以及拉丁美洲采取的措施极有可能会让不同的征税政策正式落实。对于许多科技公司来说,欧洲是最大的海外市场,而欧盟预测这项提案每年将为欧盟带来50亿欧元(57亿美元)的进项。但是最终,亚洲也许能从数字税收获益更多,这是因为亚洲市场的发展速度更快且互联网用户数量更大。

“如果我们撇开此问题不谈,我想国家将会面临营收亏损的问题。”马来西亚的副财政部长Datuk Amiruddin Hamzah在近期一次活动中这样说道。马来西亚正在考虑于11月2日发表的2019年预算声明中增加数字征税。

数字征税的反对者包括跨国公司以及出口较多国家的政治说客,他们表示不同国家东拼西凑而产生的新规定会让小企业受到伤害,这些提议可能会导致企业利润增加一倍的税收,进而扼杀国际贸易、影响投资。

科技行业对于这些提案也表示反对。周五,代表谷歌以及Facebook等科技公司的美国信息技术行业协会(Information Technology Industry Council)引述了税收增加一倍之后的影响,并警告道——数字征税可能会给“所有行业的企业带来重大威胁”。

谷歌和Facebook拒绝对于这些提案置评。

争议的核心在于科技巨头纳税的地点。

按照国际税收原则,基于收入所缴纳的税款应位于创造价值的地方。对于科技公司来说,这一点一直就不明确。广告以及出租车预订等服务往往是在网上提供的,而公司在当地缴纳的收入税微乎其微。

美国科技公司在海外国家出售数字服务时,经常在财报中表示自己的盈利几乎为零,因此支付的收入税也非常少。这是因为这些国家的客户实际上购买的服务来源于其他地方,通常是低纳税要求的国家。而在本地的部门往往是负责营销和支持,进行销售的海外部门会为本地部门的花费报销,这样一来基于盈利需纳税的部分就非常少了。

面临政治施压,包括亚马逊、谷歌以及Facebook在内的一些科技公司最近都开始在其运营业务的地区表示营收增加了。但是它们也表示在当地的支出也有所增加,这样就可以抵消部分新增的营收。

除了一直以来基于企业盈利的征税以外,欧盟增加税收进项的提案其实是希望在本地区域的国界之内,向那些大型公司的线上营收征税。按照现有的提案,除非全球达成如何处理数字经济的共识,否则这一税收提案将依旧生效。

但是欧盟的做法需要每个成员国的同意,而一些国家对此是持有反对意见的,其中包括爱尔兰。许多科技巨头均将自己的欧洲总部设在爱尔兰,部分原因是因为该国的税率较为优惠。

这些提案也迫使包括美国在内的大国面临更大压力,它们需要就如何针对数字经济征税达成共识,美国去年曾向跨国公司的海外盈利征收一笔新的最低税款。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一直在组织国际间的谈判,目标是在2020年左右达成共识。

该组织税收政策中心的负责人盛安曼(Pascal Saint-Amans)表示这些提案的出现促使大家尽快采取行动。“我们意识到事情进展得不太顺利,但是从政治角度来说,我们必须尽快采取行动。”他说道,“我们无法忽视这一点。”

周四,美国财政部长史蒂芬·姆钦(Steven Mnuchin)也表达了对于美国科技公司面临“单方面以及不公正”税收政策的担忧,并且敦促海外同僚与经合组织一同合作,尽快落实全球方案。

而在韩国,立法者将在下周举办委员会会议,进而决定是否要征收新的数字税。立法者估算外国科技公司去年在韩的销售额最高可达5万亿韩元(44亿美元),但是所缴纳的税却不到1亿韩元——它们缴纳的税款还不到本国企业缴税金额的四分之一。

“欧盟为很多亚洲国家提供了范本。我们一直在效仿它的做法。”为韩国撰写数字税税收报告的信息技术教授Pang Hyo-chang这样说道。(堆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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