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空之王》律师声明:未授权某眼镜品牌进行推广

日期:05-06
长空之王声明

《长空之王》律师声明

《长空之王》律师声明

新浪娱乐讯 5月5日晚,电影《长空之王》发布律师声明,表示从未对“海伦凯勒眼镜”利用电影《长空之王》进行自身品牌推广的活动作出授权,要求责任方立即移除全部相关物料,停止网络出纳波和一切形式的营销推广。

(责编: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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