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战起诉网店侵权 法院判被告致歉并赔偿经济损失

日期:04-04
侵权肖战获赔

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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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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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娱乐讯近日,肖战[微博]与南通潇彤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审判决书公布,原告肖战诉求与南通潇彤公司之间不存在品牌广告代言关系,原告亦未授权、允许被告使用其肖像和姓名。

原告经调查发现被告在平台商城中开设名为“诺莱美旗舰店”的网店,在该店铺内销售商品时,被告擅自使用原告的肖像和姓名进行宣传。法院判决被告南通潇彤电子商务公司在其网店诺莱美旗舰店首页刊登致歉声明并赔偿原告肖战经济损失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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