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粤明
新浪娱乐讯 12月26日,潘粤明转发工作室致歉信称“非常抱歉给广大消费者带来困扰和不便,我与团队已深刻反省。在日后的工作中,我们会严格要求、规范合作,坚决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再次向大家郑重道歉!”致歉信中,潘粤明工作室称对消费者构成错误引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作出郑重道歉。称已深刻认识到自身存在的工作疏漏,自愿并完全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的处罚决定。并称“在第一时间终止相关合作,缴清全部罚款。在未来的工作开展过程中,潘粤明先生及团队将秉承对广大消费者高度负责的原则,严格、审慎审查合作对象及合作内容,今后绝不会开展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产品代言或肖像授权合作,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发生,请广大消费者监督。”此前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潘粤明及上海东铪商贸有限公司因违反广告法规定发布保健食品广告,分别被罚款约25.8万元、112万元,同时潘粤明还被没收违法所得约25.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