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观点
法院观点
案件结果
新浪娱乐讯据天眼查App显示,近日,杨颖[微博]与北京合众京州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相关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法律文书公开。
文书显示,原告杨颖诉称,被告未经同意,在其运营的口腔医院公众号文章中擅自使用原告36张肖像照片进行商业宣传,配有广告语,被告发布文章的目的在于利用影视明星的影响力和商业价值吸引公众关注,以达到促进品牌宣传的效果,涉嫌侵犯原告的肖像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未经同意,在涉案文章中使用了杨颖的肖像照片,结合被告的经营范围,认定被告使用杨颖肖像的行为属于商业使用行为,构成对杨颖肖像权的侵犯。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北京合众京州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登载声明,向杨颖赔礼道歉,并赔偿杨颖经济损失3.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