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诉《明日之子》侵权案获赔20万:不再上诉

日期:01-18
李志明日之子侵权案

李志在微博发表视频讲述案件判决结果

李志在微博发表视频讲述案件判决结果

(记者 杨畅)2018年下半年,李志诉《明日之子》节目出品方哇唧唧哇以及腾讯公司侵权、要求索赔300万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经过了将近半年的诉讼,1月17日,李志在微博上发表视频,宣布维权案判决结果为获赔20万,并表示将不会继续上诉。对此,哇唧唧哇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记者:“公司尊重版权,也尊重判决。”

视频中,李志称,法院判定哇唧唧哇和腾讯构成侵权,但法院认为哇唧唧哇和腾讯不需要向他道歉,理由是在节目播出时已经署了李志的名字,在李志提出抗议之后他们也删除了节目,对其没有实际伤害,最后法院判定哇唧唧哇和腾讯赔偿李志20万。他表示已与律师商议决定不上诉,“因为走法律程序就是为了把这件事做个了结。”

李志表示自己不对判决结果做评论,只是描述情况,并称另一起关于《明日之子》巡演侵权的案件将在春节后开庭。最后,李志表示自己从来不是针对某个人,“我希望有更多人能够敬畏法律,敬畏知识产权,不要肆无忌惮毫无顾忌地侵权,我希望会越来越好。”

[案件回放]

2018年7月3日 李志发表微博长文,控诉《明日之子》第二季选手未经授权翻唱自己的作品,提出300万索赔,“100万是《明日之子》第二季的侵权费用,100万是年初毛不易老师的演出侵权费,100万给其他被侵权的音乐人。”同时,他补充说明:进行翻唱的歌手毛不易和邱虹凯并无责任,处理版权问题的责任方在于演出主办方和节目制作公司。

随后,《明日之子》第二季出品方之一哇唧唧哇公司回应称:在巡演方面,演出责任方与李志团队双方达成和解共识;节目播出前,出品方已与版权方沟通并达成共识。随后,李志连发多篇微博指认哇唧唧哇方撒谎,呼吁哇唧唧哇总裁龙丹妮及副总裁兼《明日之子》节目总监制马昊公开出面处理。

2018年7月9日 哇唧唧哇公司副总裁马昊及相关工作人员和李志经纪人迟斌在上海进行了面对面交涉,明确了责任承担方。随后,李志在微博中表示:300万赔款诉求将拆分成两部分。其中,节目部分为100万,甶腾讯出面解决;演唱会部分为200万,哇唧唧哇内部需进一步讨论,并承诺三天之内给予明确答复。

2018年7月12日 李志在微博发出《明日之子》维权总结,称因“哇唧唧哇公司和腾讯公司承认侵权事实,同时不认可赔付金额,且侵权公司未公开正式致歉,《明日之子》第二季第一期依旧在官网播出,并未下架”,将起诉至法院维权。

新京报记者 杨畅

(责编: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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