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南省体育局
11月8日10时起,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通过云闪付、美团两个平台投放第二期河南体育消费券。本轮体育消费券使用期限为2024年11月8日10:00—11月24日,本次发放活动细则如下:
一、活动时间
消费券申领时间:2024年11月8日(周五)10:00;
消费券使用期限:2024年11月8日10:00—11月24日。
二、发放使用规则
(一)发放金额和使用标准。
体育消费券共设10元、30元、50元、100元四种面值。
1.档位一:“满30元减10元”,即消费者购买本次活动商品或服务满30元即抵扣10元。
2.档位二:“满90元减30元”,即消费者购买本次活动商品或服务满90元即抵扣30元。
3.档位三:“满150元减50元”,即消费者购买本次活动商品或服务满150元即抵扣50元。
4.档位四:“满300元减100元”,即消费者购买本次活动商品或服务满300元即抵扣100元。
每种面额每人可各领取、使用1张,消费者领取的消费券存入相应的平台APP。
(二)申领渠道。
河南省内消费者(包括外地来豫人员)均可通过“云闪付APP”、“美团APP”活动页面参与领取,先到先得,领完为止。
(三)申领和使用说明。
1.体育消费券在河南省范围内体育健身场馆、体育用品专营销售企业、体育培训机构、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等线下商家均可使用,商家须支持云闪付或美团付款方式。
(1)云闪付APP使用方式:消费者领取消费券后,消费券自动放入用户账户,可在“云闪付APP—我的—优惠券—消费券”内查看。体育消费券仅允许以“被扫支付”方式核销使用,消费者到参与活动的商家消费付款时,需出示“云闪付APP”生成的动态“付款码”,被收银员扫码完成支付和消费券核销。
(2)美团APP使用方式:消费者领取消费券后,消费券自动放入用户账户,可在“美团APP—我的—红包卡券—消费券”内查看。消费者在美团平台购买环节可使用体育消费券抵扣相应优惠金额,完成消费券核销。
2.消费券为一次性使用,可在云闪付或美团平台分别申领,不可兑换现金、拆分使用、找零和重复使用。每笔消费限用1张消费券,可与平台或商家的其他优惠活动叠加使用。
3.消费券有效期自消费者领取成功之日起至标明的过期日为止。消费券超过有效期未使用则该券自动过期,予以回收。过期时间以券面展示时间为准,且消费券过期后不再补发。
4.如遇退单或退款情况的,退款金额以用户实际支付金额为限。该张消费券将返还到该消费者账户中,退单或退款后返还的消费券有效期不变。如退单或退款时已经超出该消费券使用有效期或有效期内订单部分退款,该张消费券不予返还,且无法再次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