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永川发布
情况通报
今日,网传我镇一村干部驾车发生撞人重大交通事故仍在职。现就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金龙镇燃灯村原党总支副书记黄某(女),因驾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死一伤,被认定为交通事故主责。2024年6月21日,黄某被提起公诉。2024年9月30日,法院下达判决书,黄某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宣告缓刑1年6个月。判决书于2024年10月11日生效。按照组织程序,已免去黄某燃灯村党总支副书记职务。
中共重庆市永川区金龙镇委员会
2024年10月17日
相关报道:
多方回应村干部驾车撞人后仍在职(封面新闻)
近日,有网友称,重庆市某村委副书记黄某某在一年前,曾驾车撞死一人、撞伤一人,目前却依旧在岗正常工作。
10月17日,重庆永川区金龙镇政府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已经对燃灯村黄姓工作人员进行革职处理,当事人已经申请离职,组织部门正在走相关流程。”
记者联系到黄姓工作人员所在的燃灯村党总支,工作人员称,“目前黄姓工作人员已经是没有在工作的状态了,四天前提交了离职报告。”
而燃灯村当地的一位村民则表示,最近一段时间,黄姓工作人员都在燃灯村里正常工作。
责任编辑:陈琰SN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