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目无监理验收报告,验收程序是否合规?”近日,兴安县纪委监委第六专项监督检查小组对溶江镇2023年实施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进行实地监督检查,在检查该镇廖家村委胡家园进村道路硬化项目台账时,发现台账缺失监理验收报告。
针对这一问题,监督检查小组开展核查,经核实由于村委干部对台账管理不善,导致该项目监理验收报告材料放在其他项目台账中。监督检查小组对该村委干部进行提醒谈话,要求严格管理项目台账资料,并严格开展项目验收工作,坚决杜绝验收程序打折扣。
项目建设是推进乡村振兴的“压舱石”。桂林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职责,把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纳入每季度政治监督工作清单,对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环节加强监督检查,深化纠治项目盲目决策、利用项目谋私贪腐、项目资金处理简单化、项目后续管理不力等突出问题,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此前,该市纪委监委在查处资源县委原书记韦绍艺严重违纪违法案时发现,其在未经县委班子会议研究讨论的情况下,“拍脑袋”决定实施600亩有机蔬菜大棚扶贫项目。由于不顾实际、缺乏科学论证仓促上马,项目实施存在违规招投标、偷工减料等问题,大棚建成后即成摆设,造成项目大量资金浪费。
针对该案暴露出的乡村振兴项目盲目决策问题,该市纪委监委聚焦项目立项申报、规划设计、预算评审、招标投标等环节,督促相关部门整治盲目决策、违规决策、监管不到位、验收走过场等问题,促进项目规范立项、合理设计、科学决策。
同时,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各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因地施策、精准监督,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直接责任同向发力,保障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走深走实,推动基层治理更加规范、更加有力、更加有效。
近日,驻该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联合监督单位种植业科、市植保站组成联合督查组,围绕补贴项目资金是否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农业项目是否真正惠及于民等,赴平乐县、荔浦市、永福县等县区开展监督检查。截至目前,该督查组已实地走访农药生产企业、农资门店、农产品生产基地等15家,对发现的问题督促立行立改,不能当场完成整改的限期整改。
全州县纪委监委通过“室组地”联动、协作片区交叉检查的方式,整合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等监督力量,将乡村振兴领域项目建设、资金使用、资产监管、资源开发等情况等纳入协作区监督,定期梳理监督重点,制发监督事项清单,以“点题派单”的方式推动各方监督力量“照单监督”,督促推动项目运营管理不到位、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整改到位。2024年以来,该县开展乡村振兴领域日常监督检查8轮,推动问题整改30个。(桂林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