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交的村集体资金没有及时纳入村委会集体账户统一管理。”循着专项监督检查发现的这一问题线索,陇南市徽县高桥镇纪委很快查实了高桥村五社社长杨某某坐收坐支村集体资金问题。近日,杨某某受到政务记过处分,相关资金全部追回。
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深入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会同农业农村等部门重点查纠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经济合同、集体债务、项目资产确权移交、运营管理、收益分配等方面存在问题。
市纪委监委督促行业部门发挥监管职能,指导各乡镇成立工作专班,逐村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做到情况明、家底清、数据准,目前共排查整改问题806个。
“我们在日常监督和督导调研中发现,农村经济合同问题比较突出。”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侯小康介绍,为此专项整治聚焦超长期、超低价、不规范等问题合同,推动整改未经民主程序审议、未签订书面合同、未及时缴纳合同约定价款等问题。
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深入相关职能部门专题调研,现场发现反馈问题,提出建议推动解决,督促规范工作。领导班子成员带件下沉,赴乡村一线暗访督查,查看问题排查、清单管理、整改落实等情况。市纪委监委会同农业农村部门成立3个工作组,定期抽查整治开展情况,压实责任,确保整治质效。
市纪委监委督促线上线下全过程同步公开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排查、问题台账、整改落实情况,将农村集体“三资”晒在阳光下,接受群众监督。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拓宽问题线索来源,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截至目前,全市共查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腐败和作风问题17件,批评教育和处理2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人。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469件,整改问题797个,推动建章立制14项,追缴资金12.06万元。(供稿王重阳编辑毛玉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