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村2019年开展土地开垦时,涉及到我家0.92亩土地,但我至今没得到补贴。”来宾市象州县妙皇乡塘头村群众黎某向乡纪委反映了自己未获得土地开垦补贴的问题。
群众利益无小事,妙皇乡纪委迅速组织核查组,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通过查阅档案,核查组发现在2019年塘头村土地开垦项目中,黎某的0.92亩土地赫然在列。
既然涉及到黎某土地,为什么会没有获得补贴?带着疑问,核查组找到当年负责该项目的村民委员会副主任唐某。
“时间过了那么久,我也记不清了。”唐某的回答闪烁其词。
核查组随即又找到时任小组长黄某。
“我当时刚上任,没人通知我参加土地开垦工作。”
面对唐某的含糊其词和黄某的一无所知,线索似乎就此中断。核查组并未放弃,决定调整思路,从申报环节中寻找蛛丝马迹。
“组长,你看,唐某的名字也出现在补贴名单上,而且面积与黎某的土地完全一致!”
竟然有那么巧合的事情?核查组再次找到唐某。
“我想起来了,当年黎某全家都在县城,我无法联系上他及其家人,这个项目很紧急,我就代黎某把补贴先领了,后来......我把这事给忘了。”唐某的眼神开始躲闪,言辞变得含糊。
是为了推进工作而代领,还是利用职务之便冒领?核查组决定对村民开展走访。
“黎某夫妇虽然在县城工作,但休息的时候都回村里住的。”在走访中,村民表示黎某常回村里居住,村里人也有黎某的联系方式。
随着深入调查,核查组发现土地开垦项目历时几个月,都是唐某一人负责,且土地开垦项目未涉及到唐某的土地。
根据掌握的情况,核查组第三次找到唐某谈话,在核查组的连续追问下,唐某最终无法自圆其说,交代了自己的所作所为。
“因为我也是塘头村人,对村里情况比较了解,就没有通知小组长。我发现黎某家人不经常回来,就冒领了黎某的补贴,钱已经被我花了。”
2024年7月,唐某因冒领套取他人土地开垦补偿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责令退还违纪款项。(象州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