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经贵州省委批准,贵州省纪委监委对贵州省施秉县委原副书记、县政府原县长袁迎凯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袁迎凯丧失理想信念,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背组织原则,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进行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纪法底线失守,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接、工程款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袁迎凯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袁迎凯主动投案,如实说明本人违纪违法及涉嫌犯罪事实,积极退缴违纪违法及涉嫌犯罪所得,认错悔罪态度好,具有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贵州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贵州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袁迎凯开除党籍处分;由贵州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