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零首付”,多地发文警示风险

日期:08-09
零首付购房者开发商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近日,广州、江苏、河南等地频频出现购房“零首付”。在小红书等社交平台,不少房地产中介以购房者口吻,发布“零首付拿下人生第一套房”等类似帖子来吸引流量,引发评论区热烈讨论。

据报道,本轮“零首付”购房的操作模式主要有:“高评高贷”即开发商或房产中介虚增房产售价,使购房合同价格高于实际成交价格,从银行获得额外贷款来支付首付款;与金融机构合作,替客户申请信用贷作为首付款,实现“自己不掏一分钱就买房”。

实际上,“零首付”购房背后存在多重风险。对于尚未批贷的购房者,可能面临着无法批贷的风险;对于已经发生的违规贷款行为,可能面临被提前解除贷款合同,要求购房人提前全额还款的风险。

广西南宁与河南郑州等地也发文明确警告“零首付”风险。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出,“零首付”购房不仅可能增加购房者的还款压力,还潜藏着金融风险及法律风险。这种购房模式由于缺乏首付这一缓冲,使得贷款人直接承担全部房价的债务,一旦市场波动或个人经济状况发生变化,将面临较高的违约风险。

郑州市通过官方平台“郑州发布”详细阐述“零首付”购房可能带来的五大风险警示,包括但不限于:1、购房者可能会因缺乏首付而承受更大的财务压力,从而增加贷款违约的可能性;2、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面临更高的坏账风险;3、房地产市场可能因这种高杠杆操作而变得不稳定;4、购房者可能陷入复杂的法律纠纷,特别是在开发商未能按时交房或房屋质量存在问题的情况下;5、“零首付”可能成为某些不良开发商吸引买家的手段,掩盖了项目本身的财务或法律问题。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综合自中新经纬、中国证券报、第一财经、界面、财联社等

责任编辑:崔理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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