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间两岸!出卖民族利益!10名“台独”顽固分子,被公安部、国台办拉清单

日期:08-07
台独国台办台湾省分裂国家公安部

来源:北京青年报

最新更新显示,中央台办、国台办网站上线“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专栏,10名被列入清单的“台独”顽固分子在网站公示:

苏贞昌、游锡堃、吴钊燮、萧美琴、顾立雄、蔡其昌、柯建铭、林飞帆、陈椒华、王定宇

8月7日,公安部网站也公示了这10名“台独”顽固分子。

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央台办、国台办的专栏中,“台独”二字使用了绿色字体,并进行了加粗处理,还配上了五星红旗和法庭作为背景图片。

离间两岸!出卖民族利益!10名“台独”顽固分子,被公安部、国台办拉清单

离间两岸!出卖民族利益!10名“台独”顽固分子,被公安部、国台办拉清单

△中央台办、国台办网站专栏

离间两岸!出卖民族利益!10名“台独”顽固分子,被公安部、国台办拉清单

△公安部网站

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神圣领土的一部分。

“台独”分裂背弃民族大义、背离民心大势,严重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一段时间以来,民进党当局顽固坚持“台独”分裂立场,拒不承认体现一个中国原则的“九二共识”,指使纵容“台独”顽固分子公然宣扬“两国论”,大肆勾连外部势力谋“独”挑衅,蓄意挑动激化两岸对立对抗,粗暴阻挠限制两岸正常交流交往,不断推高台海形势紧张动荡。

《台湾问题与新时代中国统一事业》白皮书中明确指出,民进党当局的谋“独”行径,是争取和平统一进程中“必须清除的障碍”。

此次被中央台办、国台办以及公安部网站公示的10人都是涉“独”言行恶劣、谋“独”活动猖獗的顽固分子。

他们分别于2021年、2022年被列入“台独”顽固分子清单,并被依法终身追责。

2021年11月,国台办公布第一批“台独”顽固分子清单,时任台湾行政机构负责人苏贞昌、立法部门负责人游锡堃、外事部门负责人吴钊燮入列。

2022年8月,中共中央台办发言人受权宣布,对萧美琴、顾立雄、蔡其昌、柯建铭、林飞帆、陈椒华、王定宇等列入清单的“台独”顽固分子实施制裁。

对于这10人“台独”言行,海外网曾进行过总结:

顽固坚持“台独”分裂理念甚至妄图“以武拒统”。

数典忘祖,煽动岛内民粹仇视中国大陆,离间两岸。

对外媚日亲美、挟洋自重,出卖民族利益。

离间两岸!出卖民族利益!10名“台独”顽固分子,被公安部、国台办拉清单

△上排从左至右依次为苏贞昌、游锡堃、吴钊燮、萧美琴、顾立雄,下排从左至右依次为蔡其昌、柯建铭、林飞帆、陈椒华、王定宇(图源:海峡新干线)

政知君注意到,在国台办专栏的页面下方还公布了举报邮箱(jubao@suremail.cn),欢迎公众举报清单在列的“台独”顽固分子线索和罪行,以及犯罪严重的新“台独”顽固分子。

今年6月,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明确了“台独”犯罪的认定以及适用的法律程序。

根据《意见》,对犯分裂国家罪危害特别严重的,可判处死刑,对首要分子处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等。

其中,以下罪行以分裂国家罪定罪处罚:

(1)发起、建立“台独”分裂组织,策划、制定“台独”分裂行动纲领、计划、方案,指挥“台独”分裂组织成员或者其他人员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活动的;

(2)通过制定、修改、解释、废止台湾地区有关规定或者“公民投票”等方式,图谋改变台湾是中国一部分的法律地位的;

(3)通过推动台湾加入仅限主权国家参加的国际组织或者对外进行官方往来、军事联系等方式,图谋在国际社会制造“两个中国”、“一中一台”、“台湾独立”的;

(4)利用职权在教育、文化、历史、新闻传媒等领域大肆歪曲、篡改台湾是中国一部分的事实,或者打压支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国家统一的政党、团体、人员的;

(5)其他图谋将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行为。

以下行为以煽动分裂国家罪定罪处罚:

(1)顽固宣扬“台独”分裂主张及其分裂行动纲领、计划、方案的;

(2)其他煽动将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行为。

国台办发言人陈斌华此前表示,运用刑事司法手段惩处分裂国家犯罪分子、维护国家核心利益是世界各国通行做法。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合情合理合法。

陈斌华说,“台独”是导致台湾兵凶战危、民众利益受损的最大祸源,只有依法严惩“台独”分裂犯罪,台湾同胞才能安享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红利,才能过上和平安宁的好日子。

资料|新华社、环球时报等

责任编辑:陈琰SN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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