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记者从国家医疗保障局获悉,该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规范注射剂挂网工作,其中明确要求注射剂以最小制剂单位挂网,并统一注射剂最小制剂单位挂网计价规则。
国家医保局有关司室负责人介绍,规范注射剂挂网工作,将简化注射剂挂网形式,促进注射剂挂网价更加均衡透明。国家医保局要求,各地于8月底前完成注射剂挂网形式转换,并完成价格数据校验复核,督促企业调整高价。
统一实行注射剂按最小制剂单位挂网
何为药品挂网?这一程序是药品“阳光采购”所要求的步骤。药品招标单位要对所有生产厂家和经营企业药品进行统一采购,厂家和药企进行投标报价,最后同类产品同规格价格低的,被选入围中标,最终在网上公示,这就是所谓的药品挂网。
据介绍,规范注射剂挂网形式,是为了推进挂网药品价格治理,推动医药企业挂网行为更加规范,注射剂价格更加透明,减少因包装数量、转换比差异形成的不公平价格问题。
那么,此次国家医保局对注射剂挂网形式作了哪些调整?
首先,国家要求注射剂以最小制剂单位挂网。国家医保局要求,各省医保局指导医药集中采购机构统一实行注射剂(含水针、粉针、输液等各类注射剂)按最小制剂单位(具体如支、瓶、袋等,组合包装按套)挂网。
对于目前实行最小包装单位挂网的地区,按照最小包装单位挂网价除以包装数量,转换成最小制剂单位的挂网价和医保编码,于2024年8月30日前全部落实到位。同时,注射剂统一按最小制剂单位挂网,不再需要企业按照实际包装重复申报挂网。
以长春西汀注射剂为例,同时有1支/盒、6支/盒和10支/盒三种包装形式,过去按照实际包装挂网需要企业分别申报,后续增加新的包装形式也要重复履行申报挂网的流程。新政策落地后,企业只需以支为单位申报1次挂网,各种包装形式的产品均可以正常挂网供应。
注射剂最小制剂单位挂网计价规则将统一
国家医保局还要求统一注射剂最小制剂单位挂网计价规则。按照新的规定,注射剂从最小包装单位计算最小制剂单位挂网价,统一保留2位小数。其中,单支挂网价不高于2元,第3位小数直接进位;单支挂网价高于2元,第3位小数直接去尾。
各省医药集中采购机构挂网规则涉省际间价格联动的,注射剂最小制剂单位挂网价整数位及小数点后第1位均相同时,可视同价格一致,不强制要求向下联动。
对于挂网方式切换前后的价格问题,国家医保局也作了明确规定。对于同通用名、同厂牌、同含量装量的注射剂,多种最小包装单位在同一医药集中采购机构挂网的,分别换算相应的最小制剂单位价格,原则上以低值为该类注射剂挂网价。
同时,对于切换挂网方式潜在的价格风险,国家医保局要求进行“黄色”和“红色”的标识。如新挂网价与换算结果最低值的比值大于1.8倍且小于等于3倍的药品平台信息标识为黄色,比值大于3倍的药品平台信息标识为红色。在采购单位下单时黄标药品弹窗提示采购风险,建议优先采购低风险药品;红标药品弹窗警告采购风险,医院应优先采购低风险药品。
■解读
实施挂网药品价格治理,消除了一大批不公平高价、歧视性高价
对于挂网方式切换前后价格的协同,国家医保局相关司室负责人解释,按照常识,相同成分相同规格相同厂家的注射剂,每盒包装多少支,折算到每支价格上不应存在明显差异。然而,从监测情况看,部分产品包装数量的倍数关系与价格倍数关系显失合理。
以某企业的碳酸氢钠注射液(10ml:0.5g)为例,5支/盒的挂网价格为6元,10支/盒的挂网价格为135元,分别折算每支的价格相差超11倍。
这位负责人介绍,究其原因,有的是过去企业利用地区间信息差,变换包装变相涨价形成的不公平高价、歧视性高价,要求地方及时清理;有的是药品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过评前后高价低价并存的价格矛盾,要求地方做好协同,既要实事求是地回应成本和品质变化,也要引导企业合理定价,不能“漫天要价”。
对于挂网价潜在风险的注射剂,按照新挂网价与历史挂网价的差异程度,分别采取黄标和红标管理,建议或要求医疗机构优先采购价格风险更低的厂牌。上述负责人表示,主要目的是结合注射剂挂网方式切换过程中暴露出的典型价格风险,在坚持市场调节价政策的基础上,探索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引导企业公平定价的有效方式。
据介绍,2023年8月以来,国家医保局启动实施挂网药品价格治理。在统一挂网药品价格数据信息、落实分区管理、推进互联互通的基础上,针对同一药品省际间挂网价格差异悬殊、同药不同包装规格价格差异远超合理范围、过评药短缺药人为操纵过度涨价多发频发等影响公平统一的市场环境、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指导各省医保局开展“四同”药品价格协同治理,消除了一大批不公平高价、歧视性高价,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此次印发《通知》,既是简化注射剂挂网形式,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挂网服务,同时也将促进注射剂挂网价更加均衡透明,推动药品挂网价格专项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这位负责人说。
新京报记者吴为
编辑白爽校对张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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