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招摇撞骗罪!假冒“辽宁理工大学教授”的魏新河,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日期:07-04
锦州市辽宁省大学教授林业和草原局

来源:大皖新闻

7月4日,辽宁省锦州市林业和草原局网站发布《关于网络反映魏新河有关情况的通报》。

通报称,近日,针对网络反映疑似锦州市林业和草原局工作人员魏新河以“辽宁理工大学教授”等身份参加学术会议的相关信息,锦州市林业和草原局高度重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魏新河,男,1978年10月出生,系锦州市林业和草原局工作人员。自2022年以来,为提高知名度等个人目的,多次以“辽宁理工大学教授”等虚假身份参加线上线下学术交流活动。目前,经研究决定,锦州市林业和草原局已停止魏新河工作。因涉嫌招摇撞骗罪,魏新河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下一步,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涉嫌招摇撞骗罪!假冒“辽宁理工大学教授”的魏新河,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来源:大皖新闻、锦州市林草局官网

此前报道

“辽宁理工大学”不存在到处参加学术活动的“教授魏新河”是谁?(大皖新闻)

大皖新闻消息,这两天,“辽宁理工大学魏新河”引发舆论关注。虽然一些公开的信息疑似已被删除,但大皖新闻记者据找到的信息判断,2022年至2023年底,“魏新河”报名的学术活动超过了十次,其中不乏著名高校举办的活动。而实际上,我国并没有“辽宁理工大学”这样一所学校。6月29日,大皖新闻记者致电多个显示有“魏新河”参与的学术活动组织方,有人一听到记者询问“魏新河”就挂断了电话;有人坦言工作上可能存在疏忽大意;也有人表示,当时就发现了问题,取消了“魏新河”的发言。

质疑:“魏新河”的身份

“辽宁理工大学教授”是“魏新河”最常见的一个身份,更进一步的话,则是“辽宁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以此身份,“魏新河”参加过多种学术活动,其中关于“中国式现代化”和“乡村振兴”的主题较多。

2022年12月的一场关于“公共管理学科发展:机遇与挑战”的论坛上,“魏新河”和另一人合作汇报的论文主题是《加强新时代农村组织建设推进乡村振兴制度化创新——中国式现代化视域下乡村振兴的组织人才建设评析》。而在近一年后的2023年10月和11月,两场分别在重庆和广东举办的与乡村发展有关的学术活动上,“魏新河”和那位合作者又一起参加了活动,报告的论文标题稍稍变化,改为《加强新时代农村组织建设,推进乡村振兴制度化创新---共同富裕视域下乡村振兴的组织人才建设评析》。

在上述三场活动中,“魏新河”的身份也有所不同,有的是“辽宁理工大学教授”,而在重庆的那场活动上,他的身份是“辽宁理工大学客座教授、辽宁省乡村振兴专委会副主任”。大皖新闻记者搜索“辽宁省乡村振兴专委会”,并未找到这样一个官方机构。

据澎湃新闻报道,有网友提供信息显示,“魏新河”还以“魏鑫”“魏新”等化名公开活动,并自称辽宁理工大学文化旅游学院教授、辽宁理工大学体育学院老师等头衔。

调查:他的论文还曾获奖

“魏新河”似乎对历史也感兴趣。非官方的信息中,有显示他参加了关于大运河文化和敦煌文化的相关活动,在一场关于敦煌文化的学术活动中,他的身份是“辽宁理工大学文化历史传媒管理学院博士生”。

此外,“辽宁理工大学魏新河”还参加过教育、公共关系相关的学术活动。

除了报名参加各类学术活动,“魏新河”还参加了一些论文征集活动,并成功入选。四川眉山市委政法委公众号“平安眉山”2023年10月11日发布了《关于第二届“三苏”法治文化论坛征文评选结果的公示》,其中一篇获得三等奖的作品名为《从苏东坡的参与“高考”探查宋代科举制度》,作者是“辽宁理工大学马院教授魏新河”。

爆料:早就有人说他是“骗子”

大皖新闻记者注意到,在社交媒体上,2023年9月就有人发文称“辽宁理工大学教授魏新河”是一个骗子,不仅这所学校根本不存在,名称相近的学校经核实也没有这个人,“他提交的参会论文复制比高达95%以上,完全是抄袭。”

6月28日上午,澎湃新闻致电与“辽宁理工大学”名称相近的辽宁理工学院和辽宁理工职业大学两校校办,咨询是否有名叫“魏新河”“魏鑫”“魏新”的教职人员,两所学校均表示没有上述名字的教职人员,且不知道有人使用“辽宁理工大学”头衔参加社会活动一事。

然而,大皖新闻记者注意到,虽然早早就有人对“魏新河”提出质疑,但公开信息显示,在2023年下半年,“魏新河”还参加了多场活动。记者找到的最新一次活动信息是2023年11月9日在广东举办的一场“广东乡村振兴与高质量发展”分论坛。

组织方:曾取消他的发言

为何用虚构的身份却能屡屡参加专业性的学术活动?大皖新闻记者发现,“魏新河”参加的活动中,不少是线上或者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举办的,不需要与专业人士面对面,或许是未能早早被揭穿的原因之一。6月29日,大皖新闻记者联系了多个显示有“魏新河”参加的活动组织方,有人一听到记者询问“魏新河”就挂断了电话,也有人表示不便说。

公开信息显示,2023年7月9日在天津举办的中国社会学会2023年学术年会一个名为“第四届县域社会学论坛:中国式现代化的县域探索”的分论坛日程信息上,一位发言人是“魏新河(辽宁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发言题目是《中国式现代化视域下人民经济的理论范畴》。

大皖新闻记者查询发现,中国社会学会2023年学术年会共有90多个分论坛,“魏新河”参加的是其中一个。6月29日,大皖新闻记者联系了该分论坛当时的一位工作人员,听到记者询问关于“魏新河”的信息,他告诉记者,“他后来没有发言,我们后来联系过确认后存在问题,后来没有发言。”他表示,论坛通知变动很大,有些网上公布的信息并不是最终的版本。他们当时的活动有严格的审查,提前发现了不存在“辽宁理工大学”,正式会议的时候就没有再安排“魏新河”发言。

业内人士:学术活动参与者一般有学术道德自律

2023年8月18日至19日,中国新闻史学会公共关系专业委员会第七届学术年会暨第三届理事会换届大会在兰州大学举行。公开的日程信息显示,该大会8月19日下午举办的主题为“新时代国家公共关系战略体系构建”的分会场(二),其中一位发言嘉宾是魏新河,职务介绍为“辽宁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发言的主题是《新时代国家公共关系战略研究》。

“我不确定他后来有没有来。”6月29日,该活动会务机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大皖新闻记者,他近日通过网络也有看到“魏新河”引起的争议。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当时的活动不会支付参与者费用,也不需要参与者交费,除了特别邀请的嘉宾外,其他的参与者住宿需要自理。该工作人员也坦言,当时的会务工作人员工作上可能存在疏忽大意的情况,一般学术活动都是公益性的,不会严格审核参与者的身份,只要论文合适就会被允许参加。

有业内人士告诉大皖新闻记者,参加学术活动不会获得直接的学术利益和经济利益,参与者一般都有学术道德自律,很少会有人虚构身份参加学术活动,所以不少学术活动都不会对参与者的身份进行严格审核,特别是一些线上活动,但也因此存在利用漏洞、虚构身份参会的情况,不排除这些人后续可能造成负面影响。

来源:大皖新闻

责任编辑:陈建瑞SN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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