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将提高自香港、澳门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行李物品免税额度

日期:06-28
香港澳门旅客行李

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机制下经过磋商,同意提高自香港、澳门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行李物品免税额度,相关内容纳入《CEPA货物贸易协议》。具体措施由业务主管部门对外公布实施。

内地将提高自香港、澳门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行李物品免税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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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提高自香港澳门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行李物品免税额度(新京报)

新京报讯据财政部网站消息,根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相关修订条款,现就提高自香港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澳门)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行李物品免税额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自香港、澳门进境,年满18周岁的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合理自用行李物品,总值在12000元以内(含12000元)的予以免税放行。同时,在设有进境免税店的口岸,允许上述旅客在口岸进境免税店购买一定数量的免税商品,连同在境外获取的个人合理自用行李物品总值在15000元以内(含15000元)的予以免税放行。 

二、从澳门经“一线”进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时,居民旅客携带行李物品按现行规定执行;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二线”进入内地时,居民旅客携带行李物品免税额度,按照本公告第一条执行。 

三、除上述涉及行李物品免税额度的调整外,对短期内多次来往香港、澳门地区的旅客携带行李物品的有关规定,以及其他现有规定维持不变。 

四、上述有关措施自2024年7月1日起,先行在罗湖、福田、深圳湾、广深港高铁西九龙站、拱北、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等6个口岸实施;自2024年8月1日起,推广至全部进境口岸(横琴“一线”口岸除外)。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2024年6月27日

今年下半年内地居民前往港澳地区定居审批分数线公布(界面新闻)

据国家移民管理局6月28日消息,2024年下半年,内地居民赴港澳地区定居夫妻团聚类申请审批分数线为109.6分,申请人与香港或者澳门配偶分居时间早于2021年12月31日的,累计积分达到审批条件;子女照顾父母类申请审批分数线为60分,申请人年龄为18至59周岁,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父母年龄均为60周岁以上且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的达到审批条件;子女投靠父母类申请审批分数线为1分,申请人未满18周岁,父母均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达到审批条件;父母投靠子女类申请审批分数线为1分,申请人年龄为60周岁以上且在内地无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18周岁以上子女的达到审批条件。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将根据定居名额和审批分数线依法审批内地居民赴港澳地区定居申请。申请人如需了解具体情况,可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咨询。

责任编辑:张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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