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闲置的养殖基地不再“闲”

日期:06-27
工程项目乡村振兴

“目前,村委已和养殖户签订出租协议,计划引进200多头牛进行养殖,今年7、8月份先引进100多头,养殖基地活用起来了。”近日,岑溪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前往该市某镇一养殖基地开展监督“回头看”,了解前期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此前,岑溪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检查组在开展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插手工程项目谋取私贪腐败问题专项监督实地检查时,该市某镇一个闲置的养殖基地引起了检查人员的注意。

“这个养殖基地工程项目可是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发展项目,为什么建成却闲置了?还有养殖基地部分地面出现裂缝、个别钢柱发生倾斜怎么没人处理?”带着疑问,检查人员立即赶往镇政府。

为了查清事实的背后是否存在慢作为、不作为等问题,检查人员对该养殖基地工程项目涉及施工图纸、验收台账、资金拨付明细等重要信息进行全面核查筛选。在详细查阅相关资料后,一份关于养殖基地工程修复的意见函引起了检查人员的注意。

“这份函是一个月前发出的,怎么到现在养殖基地工程质量问题还没有修复?你们是怎么管理的?”面对检查组的质疑,该工程项目相关负责人无言以对。

同时,检查人员还发现了一些可疑情况。该养殖基地工程项目验收时质量合格,然而不到一年时间却出现了地面下陷、开裂、水泥柱墩倾斜等质量问题,且该项目竣工8个月仍未投入生产使用,存在闲置现象。

检查人员运用纪法条例,结合问题的疑点、难点逐一进行分析研判,立即将问题移送相关业务室进行处置。根据检查组提供的问题线索,该市纪委监委迅速组织成立调查组,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

经查,该镇领导班子成员李某某在分管乡村振兴工作期间,不正确履行职责,干部潘某某作为该项目具体工作负责人员,因违反工作要求,对上述养殖基地工程项目建设监督管理不到位,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导致养殖基地出现质量问题,致使乡村振兴项目无法发挥效益,均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其他3名涉案人员则分别被予以诫勉处理、提醒谈话。

针对案例暴露出的问题,该市监委向案发单位制发了监察建议书,要求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对全镇其他使用财政资金工程项目开展全面排查,加强工程项目的跟踪监督管理,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岑溪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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