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踪”的甘蔗良种补助资金

日期:06-17
合作社

“都是自己的贪念,把甘蔗良种补助资金私自挪用了7年,如今是我咎由自取……”近日,在来宾市兴宾区高安乡某村开展的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上,原村干部江某作出了深刻的检讨。

事情还要从今年4月,高安乡纪委开始梳理2017年以来全乡“双高”甘蔗良种补助资金发放情况说起。

“纪委您看看,我发现来宾市兴宾区高坡甘蔗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放的甘蔗良种补助资金有些问题,与我们原来审理其他乡镇挪用甘蔗良种补助资金案件的问题很相似……”该乡纪委干部带着问题疑惑地说道。

高安乡纪委立即组成核查组对此事进行初步核查,通过查阅补助资金申请发放账目,发现合作社将甘蔗良种补助资金发放完给全部蔗农后,应该还剩余5972元补助资金,现在却凭空失踪了。

核查组立即拨打电话联系该合作社法定代表人江某了解情况。

“剩余的甘蔗良种补助我已经交给当年乡‘双高’办负责干部陆某了,后面的事情我就不清楚情况,别再问我了……”江某屡次回应如出一辙。

与江某沟通未果后,核查组找到已调离的陆某了解情况。

“我只是负责业务指导和材料收集工作,我从来没收到江某所说的甘蔗良种补助资金,也没有其他人将甘蔗良种补助资金交给我保管过……”

双方都不承认此事,同时因牵涉时间长,当时负责该工作的乡领导干部都已经全部调离本乡,材料无法证实,经手人员也无从查证。核查一时陷入了困境。

正在一筹莫展之际,核查组成员小覃提出“当年乡里还有其他合作社也有剩余甘蔗良种补助资金的,我们是不是可以先从其他合作社入手,全面了解剩余甘蔗良种补助资金是如何处置的。”

“没错,我们可以对当年所有存在剩余甘蔗良种补助资金的合作社来一个全面清查,或许,这是一个有效的突破口。”小覃的想法一提出来立即得到了其他组员的响应。

“当时甘蔗良种补助都是乡政府先预支资金给合作社发放,大家写了借款条,如果发放完后还剩余补助资金的,就要去乡政府财务室退款并销账。”核查组与多个合作社法定代表人了解后,还原了当年资金的流向。

掌握了事情经过和重要线索后,核查组立即调取了相关材料,核实了江某经手的资金有5972元还未归还,再次拨通了江某的电话并通知其到谈话室配合核实问题,在核查组的政策讲解和引导下,江某终于道出了事实并承认了错误。

原来,江某觉得当时作为村干部的待遇低,自己工作辛苦还没有补贴,便动了歪心思要私占这笔钱,于是利用自己作为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管理银行账户的便利,将剩余的甘蔗良种补助资金5972元在保管了一段时间后,发现没有人关注这笔钱,就将这笔补助资金收入了自己的腰包,这一收就是七年之久。

最终,江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将甘蔗良种补助资金全部退还到政府账户。经历了一番波折,“失踪”7年的补助资金成功归位。(来宾市兴宾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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