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复绿补偿费到账了

日期:05-31
巡察

“他们只是来现场看一下,说不是他们的责任,就没有下文了!”时隔一个多月,金秀县委巡察组对群众陆某进行电话回访时,没想到电话那头是抑制不住的满腔怒火。

此前,金秀县委第二巡察组进驻三角乡进行巡察时,接到某村群众陆某来电,反映他的土地因修建三角至甲江公路后出现滑坡,种植的杉树和桉树被毁坏,施工队还丢弃大量建筑垃圾在土地上,导致无法再种植农作物,希望巡察组帮忙协调解决补偿费的问题。

将群众反映的问题详细记录后,巡察组立即召开组务会进行分析讨论。

“群众有所呼,巡察有所应。开展巡察就是要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巡察组主要负责人说道。

随后,巡察组成员带着问题前往现场核查,同时把相关图片和视频整理归纳反馈给该乡党委,要求主动扛起责任,切实保障群众的切身利益。

该乡党委接到巡察问题反馈后随即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与施工方就村民提出的补偿费问题进行沟通。但施工方却推卸责任,不予补偿。因未谈妥,一拖再拖,于是便有了开头的一幕。

为进一步压实责任,尽快解决问题,巡察组以立行立改的方式将该问题反馈至该乡党委,同时协调作为业主单位的县交通运输局与三角乡人民政府、该村村委干部组成工作组和施工方一道再次进行实地勘查,联动发力推动尽快把问题解决到位。

经现场核实,塌方滑坡面积约600平方米,该地块未发现种植杉树痕迹,因此对于陆某提出赔偿毁坏的杉树这一要求不予采纳;堆放建筑垃圾的弃土位置已种植桉树,施工单位有复绿工作责任,因此应补偿群众复绿工作费用。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不久后,复绿补偿费转至陆某账户中。

“小事不‘小视’,推动解决问题是巡察工作的落脚点。”县委第二巡察组主要负责人表示,将持续把“为民理念”贯穿巡察工作的始终,着力把群众关切的“关键小事”办成“暖心实事”,让巡察真正“巡”到老百姓的心坎上。(金秀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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