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河报
5月29日中午,大河报·豫视频记者注意到,全椒县政府官网县委领导栏目已不存在,县委书记杨光的简历也已检索不到。对此,全椒县政府办公室一工作人员回应称:县委书记杨光已被免职。此外,据澎湃新闻报道,政府官网生态环境分局当天上午更新“机构领导”栏目信息显示,该分局局长窦平简历已从官网撤下。
今日上午(5月29日),安徽滁河水体污染联合调查组发布“关于滁河水体污染处置进展情况的通报”:
近日,由于安徽省滁州市全椒经开区的滁州富信石油助剂有限公司原料仓库发生火灾,部分污染水体外泄,导致滁河部分鱼虾死亡,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事发后,安徽省、滁州市迅速采取措施进行处置,封堵相关污染水体,密切监测水质变化,邀请省内外专家研究制订修复方案。同时,成立联合调查组进驻全椒县开展全面调查。目前,全椒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已被免职,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调查。
此前报道↓↓
滁州一局长相关言论引发热议
5月28日,央视新闻发布了独家调查,详细披露了这起事件。
报道称,5月7日,安徽滁州富信石油助剂有限公司仓库的危化品粗甲醇失火致使污染物外泄流入滁河。后来,闸口工作人员将水体异常情况反映给当地水利局,但未受到重视。有村民希望进行水质检测,可当地部门凭经验回复“没问题”,对水质检测称“没有必要”。
采访中,记者问到,“这水进入到河里,是不是有毒的,咱们作为环保部门也不知道?”滁州市全椒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窦某称没有必要对水体做毒性分析,“喝茅台也能喝死人,喝死人后,需要对茅台做毒性分析吗?我认为没有必要。”
窦某的言论引起网友热议,有网友表示,“一个局长说出这样的话,真是很炸裂”。
当地回应:言论欠妥
5月28日,记者联系了全椒县政府,工作人员称,窦局长的言论的确欠妥,作为生态环境分局的局长,要为自己说的话承担责任,将会和窦某本人进行沟通。工作人员还称,水体质量跟喝酒扯不上关系,不能说水体没有问题,县政府历来都很重视环保问题。
安徽省委:个别干部信口开河,造成不良影响!
5月28日下午,安徽省委书记韩俊主持召开省委专题会议,听取我省滁河水质污染事件调查及处置情况的汇报,部署安排污染治理和追责问责工作。省长王清宪,省领导丁向群、费高云、张韵声、孙勇出席会议。
5月23日,有媒体报道滁河水质出现污染,出现鱼虾大量死亡现象。省委对此高度重视,责成省政府、省纪委监委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滁河水体污染事件进行彻查。会议听取了省政府、省纪委监委和滁州市委初步调查情况汇报。初步查明,5月7日,全椒县富信石油助剂有限公司原料仓库发生火灾,造成甘油、糖蜜和危化品粗甲醇等混合物经地表径流进入附近的沟渠和管网。全椒县通过筑坝截污抽排等措施,将部分外泄污染物集中收集存放处理。5月11日,全椒县发生约50毫米降雨,致使尚未清理的残留在沟渠和管网中的污水经花园水库进入襄河。5月22日,全椒县未经科学论证,盲目决策,以保障城镇居民生产生活用水和沿滁河地区农业用水为由,安排驷马山管理处从长江提水,并将襄河口闸开闸放水,致使滁河部分河段水体浑浊、黑臭、溶解氧下降、鱼虾大量死亡。事发后,省委、省政府责成滁州市迅速采取处置措施,封堵相关污染水体,密切监测水质变化,制定实施水体修复方案。
会议指出,这起滁河水质污染事件,是一起重大的生态环境损害事件,后果十分严重,性质十分恶劣。此次污染事件的原因并不复杂,但处置过程拖延拖沓,造成严重后果。此次事件本可避免,但一些干部在处置过程中心存侥幸、乱作为,面对问题遮遮掩掩,总想蒙混过关,造成小事拖大、大事拖炸。个别干部面对媒体采访时信口开河,造成不良影响。这起事件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政治站位不高,作风不严不实,程序意识、法治意识淡薄。要深刻汲取这次污染事件的教训,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真正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全面评估事件过程,把水体污染治理工作落细落实落到位,确保水质稳定达标。
会议强调,要加强分析研判,制订科学方案,抓紧妥善处置涉事企业厂区内受污染土壤、附近沟渠底泥以及下游池塘内暂存污水,确保在主汛期来临前处理完毕。要在涉事企业下游沟渠及有关河道内构筑拦截坝,坚决防止河水冲刷河道内残存污染物,坚决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会议强调,要彻查事件全过程,理清属地党委政府、职能部门和企业责任,绝不掩盖真相、绝不推卸责任。要依据干部管理权限,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对失职渎职干部进行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依法追究。
会议要求,要举一反三排查整改,对全省化学品特别是危化品等进行持续拉网式排查,及时发现处置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规范有序。要强化末端治理,以扎实的作风、过细的举措、严明的责任保障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责任编辑:张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