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灌阳县文市镇纪委在该县达溪村进行日常监督走访时,接到群众关于村级账目好几年没有按规定清算和公示的问题反映。为摸清情况,该镇纪委成立调查组,采取走访村民、查阅台账、个别谈话等方式展开核查。经查,达溪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蒋某某于2021年至2022年期间,未按照村财镇管制度相关规定将财务收支及时清算并如实向村民公开,侵犯了群众知情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蒋某某被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针对该案暴露的“一肩挑”履职不到位、村务公开不及时不透明等问题,文市镇纪委在对其他3名村干部给予相应党纪政务处分的同时,向达溪村制发监察建议书,督促该村集中力量对两年来的账目进行清算,并将账目明细及清账结果张贴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建立健全村财镇管、村级小微权力清单、“三务”公开监督等制度机制3项。
与此同时,文市镇纪委联合镇村财镇管办对全镇21个村“三资”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起底摸排,共排查出村集体收入长期未到账、追缴不及时等具体问题11个,督促镇集体经济办指导各村开展农村集体“三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成功追回村级集体经济投资本金105万元,推动“个案整改”向“类案整治”延伸。
“村务公开不到位,老百姓就不知情,村里的资金怎么用、用在哪、用多少都被蒙在鼓里,极易引发‘一肩挑’村干部滥用权力、暗箱操作等廉政风险。”桂林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在自治区将龙胜各族自治县列为全区5个乡村振兴领域衔接资金项目“四公开”具体化规范化常态化试点县之一的基础上,同步将灌阳县、全州县、资源县列为市级试点县,持续推动“衔接资金项目在县四家班子、乡镇党委政府人大、村(社区)、新闻媒体等四个层面公开”,以扎紧制度笼子规范“一肩挑”权力运行。
紧盯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公开主体、公开内容、公开方式等,统筹力量加强基层监督,保障“四公开”内容的规范性、及时性。该市纪检监察机关“室组地”联动,开展“点穴式”监督50余次,推动解决问题38个。选聘清廉乡村建设监督员1500余人,围绕村级“四公开”开展全过程、贴身式监督。截至目前,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监督检查94次,发现并督促解决问题107个,推动各试点县公开项目684个,涉及资金5.9亿元。
此外,桂林市纪委监委将“四公开”与开展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问题专项整治结合起来抓,针对领导干部“一言堂”、违规插手工程等问题,围绕资金项目申报、审批、实施、验收等关键环节,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记实等制度机制11项,确保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廉洁高效。(桂林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