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组织查清事实,这段时间压在身上的担子一下子卸了下来。被举报后,真担心不明真相的干部用‘有色眼镜’看我,更怕给组织带来不良影响,感谢办案人员的澄清正名,为我解开了心结。”日前,灵璧县纪委监委为马某某予以澄清正名,马某某激动地表示,这份澄清正名通报让她深刻感受到组织的关心和温暖,今后将挺直腰杆做人,甩开膀子干事,不辜负组织的厚爱和期望。
澄清正名是关爱保护干部、激励担当实干的重要举措。近年来,灵璧县纪委监委从强化澄清正名、跟进关怀帮扶、严查诬告陷害等方面入手,全链条构筑澄清正名工作程序,持续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收到举报,我们第一时间成立核查组,通过调阅资料、与相关人员谈话等方式进行全面调查,客观公正还原事实真相,确保不枉不纵、不偏不倚。调查核实后,确定反映人举报不实的,我们会启动澄清正名和诬告陷害查处程序,及时为干事者澄清正名。”驻县经信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说道。
县纪委监委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在加强对党员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的同时,完善检举控告分析研判流程,加强甄别筛选,强化对不实举报的判断,建立快速查办机制。出台《关于建立失实举报澄清保护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明确澄清保护工作的原则、范围、情形、方式、结果运用等内容,旗帜鲜明地让受诬告的党员干部“轻装上阵”。
注重发挥“同志式”谈心谈话的人文关怀作用,做好澄清保护“后半篇文章”,开展定期回访,与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面对面谈心谈话,了解其思想动态、个人诉求以及生活和工作上的困难,鼓励其继续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工作;向澄清对象所在单位领导、同事了解其现实表现和工作实绩,督促单位党组织做好澄清对象的思想政治工作。
“诬告陷害不仅增加了监督执纪工作成本,更挫伤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推动澄清正名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狠刹诬告陷害、恶意举报等歪风邪气,加强源头预防,推动全县政治生态更加清朗、干事创业氛围更加浓厚。(宿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