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会宁县会师镇党建办原主任李效仁在棚户区改造住房安置及征地拆迁工作中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9月至2020年12月,李效仁在所负责片区征地拆迁过程中,对组内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选房排序便函管理不善,致使便函被违规使用,造成购房群众重大损失。李效仁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违规倒卖拆迁面积提供帮助,收受财物共计19.2万元。2023年11月,李效仁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
2.靖远县兴隆乡川口村党支部原委员吕文忠虚报套取就业帮扶车间补贴资金问题。2023年4月,吕文忠在明知由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不符合申报乡村就业帮扶车间认定条件的情况下,向县劳务办提供虚假资料通过认定验收,骗取国家就业帮扶车间补贴资金2万元。2023年11月,吕文忠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3.景泰县草窝滩镇西和村村委会委员杨占海违规多收取群众水费并用于个人支出问题。2021年至2022年,杨占海在担任景泰县草窝滩镇西和村六组组长期间,通过多记水量方式多收取群众水费共计3504元,全部用于个人支出。2023年11月,杨占海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4.平川区王家山镇于大川村村委会主任、党群互助会法人王贵违规发放党群互助资金问题。2019年7月,王贵在某农场没有向村互助会提交使用互助金申请、没有明确抵押物的情况下,以村民代表会议代替党员大会违规决定向该农场发放互助资金20万元,并签订合同发放资金。合同到期后,该农场长期拖欠村党群互助金8.7万元,严重损害村集体利益。2024年1月,王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白银区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陈其忠不正确履职问题。2019年至2021年,陈其忠在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基地创建过程中,未按照专款专用的要求,监管使用残疾人扶持资金,造成部分项目资金损失。2023年10月,陈其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