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严禁挤占学生“课间十分钟”,严禁教师漠视纵容学生欺凌行为

日期:05-14
基础教育教育部

据教育部网站5月14日消息,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的通知》,对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的工作目标、规范整治重点、实施步骤、健全工作机制等方面提出要求。

《通知》提出了“五个进一步”的工作目标,即进一步增强基础教育战线干部队伍和广大教师、教研员的政治意识、法律意识、规矩意识,进一步清理整治基础教育领域存在的违法违规、违背教育规律和教育功利化短视化行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依法管理、从严管理、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学校管理能力和教书育人水平,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基础教育的满意度、获得感。

《通知》明确了“三项规范整治重点”和“十二条负面清单”,要求重点规范整治安全底线失守、日常管理失序和师德师风失范等三方面问题。负面清单包括:严禁出现反党反社会主义、歪曲历史、美化侵略等错误言行;严禁校园内发生以多欺少、以强凌弱、以大欺小等学生欺凌行为,或教师漠视、纵容学生欺凌行为;严禁义务教育学校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各类竞赛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学校违反规定提前开学、延迟放假,利用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等。

《通知》提出了2024年全年“四步走”的实施步骤。即日起至5月底,省级部署启动实施;6月至9月,各地各校全面自查整改;9月至10月,省域范围重点自查、加强工作指导;11月至12月,对规范管理年行动进行总结反馈。

《通知》要求各地健全“四项制度”,推动规范治理工作久久为功、常管长治,切实提高办学治校的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一是建立声誉评价制度,如实记录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的不规范办学治校行为,作为学校、教师各类评优评先和表彰奖励的重要参考。二是建立能力提升制度,建立一批中小学幼儿园规范办学基地校,有序组织书记、校(园)长到基地校跟岗研修,加强规范办学专门培训。三是建立责任落实制度,强化属地管理、重心下移,加大对违规办学行为惩处力度。四是建立监督曝光机制,畅通违规办学举报渠道,建立曝光台,加强社会监督力量建设。

基础教育规范管理负面清单

1。严禁出现反党反社会主义、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诋毁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英雄模范、分裂国家、歪曲历史、美化侵略等错误言行,或在公开场合传播、通过网络转发相关错误观点。

2。严禁校园安全排查整改形式主义,放任重大校园安全隐患,发生重大事故后瞒报谎报、处置不当。

3。严禁教师歧视弱势群体学生,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辱骂殴打、性骚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4。严禁校园内发生以多欺少、以强凌弱、以大欺小等学生欺凌行为,或教师漠视、纵容学生欺凌行为。

5。严禁以升学率或考试成绩对学校进行考核排名、下达升学指标,对教师进行排名、奖惩。

6。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各类竞赛证书、社会培训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7。严禁学校违反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定的校历提前开学、延迟放假,利用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

8。严禁违反国家规定的学生睡眠时间安排学生作息,或以各种方式挤占学生“课间十分钟”休息。

9。严禁违反国家课程方案规定,随意调整、增减课程,挤占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综合实践活动课时。

10。严禁布置超过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总量和时长的作业,或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

11。严禁违规选用教材教辅,或以任何形式强迫、诱导学生通过指定渠道购买图书、电子产品、教辅材料、文具等。

12。严禁学校违反收费管理规定,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克扣挤占挪用发放给学生的各类资助资金等。

责任编辑:陈建瑞SN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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