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乌金河散发臭味,经过路面平整和河道清淤等综合整治,现在环境改善了,附近居民都喜欢过来散步赏花。”近日,桂林市秀峰区纪委监委在甲山街道矮山塘村委福利路以东的桃花江干(支)流乌金河开展监督检查“回头看”时,甲山街道矮山塘村村民廖老伯高兴地向督查组说道。
在漓江众多的支流当中,桃花江最负盛名。此前,该区纪委监委在开展“两个保护”专项监督中,发现桃花江干(支)流乌金河一带拦水坝损坏,相关职能部门清淤不及时,导致该段水域沉积淤泥多,水流不畅。针对这一情况,该区纪委监委立即督促区住建局、高铁秀峰园项目部、甲山街道等部门立行立改,恢复该河流周边环境整洁。经过共同会商,相关职能部门引进生态农业公司,清淤扩绿,加强环境综合整治,乌金河河水清澈度有了较大提升,清澈见底。
近年来,桂林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市委、市政府的相关部署,将推进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治理工作列入政治监督重要内容,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强力推进漓江山水“治乱、治水、治山、治本”,推动漓江流域整体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桂林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在漓江风景名胜区保护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指导意见》,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等生态环境职能部门,聚焦非法采砂、畜禽养殖污染等破坏生态环境背后的责任、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严肃查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317个,批评教育和处理245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1人。
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要从系统工程和全局角度寻求新的治理之道,治理好水污染、保护好水环境,需要全面统筹,达到系统治理的最佳效果。各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行综合整治、追责问责等举措,对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进行综合治理。
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监督,针对在污水处理设施第三方运行维护服务项目中监管不到位的2名领导干部,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并对发现的问题督促驻在部门举一反三、立行立改、建立长效机制,制定了《桂林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运行维护管理,降低运行监管中的作风和腐败问题风险。(桂林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