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严防下,哪些拟IPO企业存风险?
两年分红金额共计接近7.8亿元,超过公司同期净利润。掏空式”分红的长春捷翼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捷翼科技”),近期被终止了IPO审核。
捷翼科技上述分红,发生在2021年、2022年,该公司同期净利润总额只有5.32亿元。也就是说,该公司这两年的分红金额,比全部净利润还要多出近2.5亿元。
根据招股说明书,捷翼科技2021年的分红金额大多数来自货币资金。也就是从这一年开始,该公司产生了短期借款。到2022年末,短期借款金额已超过3亿元,而在2020年这一数据为零。
巨额分红的金额均流向了实控人周立新、王超母子,二人直接及间接合计控制捷翼科技100%的股份。“掏空式”分红之后,捷翼科技拟募资12亿元,其中3.6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今年监管层多次强调要严查严防上市前“清仓式”分红情形,并实行负面清单式管理。已有多家大笔分红的拟IPO企业撤单,也还有在审或者待发行的企业因为“清仓式”分红而被质疑是否符合上市条件。
实控人母子“掏空式”分红近8亿
捷翼科技申报沪市主板的IPO申请,于2023年6月30日获得受理,当年7月28日进入问询环节,但目前尚未有相关问询与回复的信息披露,近期因申请撤回材料,最终于4月24日被宣告IPO终止审核。
2020年~2022年,捷翼科技多次巨额分红引发市场高度关注。根据招股说明书,该公司于2021年度、2022年度分别进行现金分红4.8亿元、2.98亿元,合计约7.78亿元。
这样的分红金额,远超捷翼科技同期的净利润规模。2021年、2022年,该公司净利润分别为3.33亿元、1.99亿元,两年合计约为5.32亿元。
巨额分红的金额均流向了周立新、王超母子。根据招股说明书,捷翼科技实际控制人周立新、王超直接及间接合计控制公司股份比例为100%。周立新、王超二人为母子关系,分别担任董事长、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职务。
大额分红的资金是从哪来的?答案是来自货币资金。
数据显示,2020年末,该公司货币资金还有5.9亿元,但到了2021年底,这一数字便减少至8269.23万元,降幅达到86%。捷翼科技也称,2021年末公司货币资金较2020年末大幅降低,主要系公司当年向股东支付较多现金分红所致。
借款急剧攀升
“掏空式”分红之后,捷翼科技负债急剧攀升。按照该公司原来计划,拟通过IPO募资12亿元,其中3.6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20年度,捷翼科技并没有短期借款,而2021年末和2022年末,该公司短期借款金额分别为2446.90万元、3.31亿元。其中,2022年短期借款增加近13倍。同时,在没有长期借款的情况下,该公司2022年末长期借款金额为9006.22万元。
此外,捷翼科技的资产负债率也逐年攀升,2020年度~2022年度,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20.32%、25.37%、62.11%。
除了上述分红、负债问题,该公司还存在客户集中度较高、毛利率下降等风险。捷翼科技主要从事汽车电连接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该公司前五大客户包括中国一汽、大众平台、宝马集团等国内外整车企业和零部件供应商。2020年度~2022年度,捷翼科技向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92.60%、89.07%和86.61%。
同期,该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4.29%、38.07%和28.00%,存在一定波动。“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受多种因素共同影响,包括宏观经济环境、细分产品结构、市场竞争状况、配套车型档次和销量、原材料和人力成本等。”捷翼科技称。
哪些拟IPO企业存风险?
在IPO申报前“清仓式”分红,之后拟募资补流偿债,这样的做法在拟IPO企业中并不鲜见,也被市场诟病。近年来,监管层多次强调要严查严防上市前“清仓式”分红情形,并实行负面清单式管理。
3月15日,证监会发布《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其中指出,突出交易所审核主体责任,严密关注拟上市企业是否存在上市前突击“清仓式”分红等情形,严防严查,并实行负面清单式管理。
4月12日,资本市场新“国九条”明确提出,将上市前突击“清仓式”分红等情形纳入发行上市负面清单。
同日,沪深交易所发布消息称,正在按照有关意见精神,进一步研究加强对拟上市企业上市前突击“清仓式”分红行为的监管,引导拟上市企业承诺申报后的在审期间不进行现金分红,鼓励企业更多将累积利润留存用于企业发展或上市后与新股东共享。
沪深交易所还提到,在指标方面的初步考虑是,对于报告期三年累计分红金额占同期净利润比例超过80%的;或者报告期三年累计分红金额占同期净利润比例超过50%且累计分红金额超过3亿元,同时募集资金中补流和还贷合计比例高于20%的,将不允许其发行上市。下一步,将修改有关规则,并抓好实施。
在严查严防下,近期已有多家高比例分红的拟IPO企业撤单。其中,苏州速迈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速迈医学”)2020年度~2022年度分别现金分红4050万元、1500万元、1498.14万元,三年累计现金分红7048.14万元,占同期归母净利润总额的49.82%。而该公司拟募资5.0811亿元,其中1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除了上述企业,还有哪些在审IPO企业或者待上市企业存在“清仓式”分红?同样涉嫌在IPO前突击“清仓式”分红的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小方制药”)的IPO,备受市场关注。
该公司的IPO进程较为快速,2023年3月3日IPO申请获得受理,当年7月14日便过会,12月14日注册生效,但是尚未上市。
根据招股书,小方制药2019年~2022年分别现金分红2.26亿元、1.38亿元、0.85亿元和1.11亿元,合计分红总额约为5.6亿元。而该公司同期净利润分别为1.42亿元、1.60亿元、1.26亿元、1.75亿元,合计6.03亿元,累计分红金额占净利润总额的比例达到93%,超过监管初步考虑的80%指标,且2019年的现金分红金额达到净利润的159%。2020年~2022年,现金分红金额占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86%、67%、63%。
小方制药是一家家族制企业,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方之光、鲁爱夫妇萍合计持有9811.2万股,占该公司发行前总股份的81.76%。这意味着有大部分的现金分红金额流向了实控人。
责任编辑:刘德宾